即将进入年关了,建筑公司也在慢慢回流资金了,高昂的利润对应着高昂的企业所得税,背后还有一个高昂的分红税,综合税负率高达30%以上。为何建筑行业的利润如此之高?其实不然,在金税三期上线以来,对各个行业的票据管控也更加严格,所有的支出都需要取得相应的票据,才能作为成本进行抵扣,但是建筑行业里面有很多支出是无法取得成本进项的,例如新产业工人的工资问题,新产业工人属于流动性工人,根本无法购买社保,那么就不能以工资的方式进入成本,这样一来,建筑公司的利润就变得虚高了!
如何降低建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
方案一:在重庆园区成立一家建筑分公司,用总公司来承接业务,再分包给分公司进行施工,分公司进行独立核算,可享受的政策为:
1、增值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的奖励,例如增值税缴纳50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250万元,奖励给企业:250万元*80%=200万元,纳税越高奖励比例也就越高;
2、企业所得税:可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根据营业额定额核定企业所得税为2%,故而营业额1亿元,企业所得税纳税200万元;
分公司的设立,无需企业实体入驻办公,无需企业亲自到场办理!
方案二:把一部分服务型的费用,以业务的方式分包出来,并在重庆税收洼地注册一家或者多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并取得相关的服务型发票来抵扣成本,那么个人独资企业在重庆税收洼地能享受哪些政策呢?
首先是增值税,小规模增值税目前都是按照1%征收;其次就是个人经营所得税,重庆税收洼地注册的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经营所得税可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核定其个税税率为0.6%;若该个人独资企业年营业额为400万元,那么综合纳税计算为:
增值税:450万/1.01*0.1%=4.46万;
附加税:4.46万*6%=0.27万(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450万/1.01*0.6%=2.67万;
总纳税额为7.4万,综合税负率为1.64%,完税后剩下的资金可直接转入投资人手里,无需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两种方式都可以有效的解决建筑公司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一些成本费用的解决以及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核定等等,根据企业不同的需求,来选择不同的操作方式,当然也可以两种政策一起享受。重庆税收洼地,无需实体入驻办公,无需法人亲自到场办理,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