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27国的财政部长近日在欧盟经济与金融事务委员会会议上,通过了欧盟理事会轮值主席国法国递交的碳边境调节机制提案,将基于碳含量向进口商品征税,计划明年启动实施,2026年全面执行。这是全球首个正式推行的碳关税政策,备受多方关注。
事实上,碳税在我国并非新概念。从10多年前主管部门及能源、财税等关联行业展开研究,到去年10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研究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围绕碳税的讨论持续不断。究竟要不要征收碳税?如何征收?如果开征,影响几何?记者就这些热点问题进行了采访。
可对碳市场形成有益补充
碳税以二氧化碳排放量为征收对象,主要针对大量使用化石燃料的行业,诸如煤电、石化化工、钢铁等。与我国正在实施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一样,二者均是重要的碳减排工具。
那么,我国为何优先选择碳市场而不是碳税?
一位参与全国碳市场设计的人士向记者解释,碳税相当于政府设定税率、确定碳价,由市场决定减排量,碳市场则相反。在理想条件下,二者就像硬币的两面,可以形成统一效果。但考虑到发展阶段、排放结构、市场条件等现实问题,现阶段碳市场更加可行,开征碳税却面临多重不确定性。未来二者可能结合,而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由碳税对碳市场形成有益补充。
“碳税也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一种市场化碳减排手段,通过增加碳排放成本,倒逼高碳企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