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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产业周报┃深圳20+8产业集群8家企业获得新融资!<深圳生物企业获得风投>

湾区产业周报┃深圳20+8产业集群8家企业获得新融资!

本周关注

产业土地市场:

1、深圳出让3宗,新增公告1宗。

2、东莞出让1宗,新增公告0宗。

3、惠州出让1宗,新增公告0宗。

深莞惠三地本周工商产业用地出让5宗,新增公告1宗,合计供应59.2万㎡产业用地,134.6万㎡建筑面积产业空间。

产业政策规划:

1、深圳:最高1000万!光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

2、深圳:发布海洋发展规划,多点布局重点片区及园区。

3、深圳:最高奖300万!大力扶持制造业单项冠军。

4、东莞:最高奖5000万!出台新政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改工项目及进展信息:

1、深圳市工改工项目计划公告0个、规划公告0个、实施主体公示0个。

2、东莞市工改工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公示”项目0个。

3、惠州市无。

行业动态:

1、深圳:连续19年全国大中城市第一!去年深圳PCT国际专利申请近全国1/4。

2、深圳:刚拿地即上市!龙华新增一家半导体产业上市企业。

3、深圳:坪山集中推介十个重点园区,合计约300万㎡产业空间。

4、东莞:今年前四个月市重大项目完成投资335.84亿元。

产业金融:

深圳本周(0513-0519)“20+8”产业领域获得融资企业共8家,其中生物医药企业2家,智能终端企业2家,精密仪器设备、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机器人及新能源企业各1家。

央行,开展1250亿元MLF操作和20亿元逆回购操作。本期(0513-0519)投资、上市和并购共143起事件,涉及总金额368.35亿人民币,事件金额按行业排列,前三名是机械制造、半导体及电子设备、能源及矿产;本周(0513-0519)国内统计口径内共发生70起投融资事件,已披露的融资总额合计约40.11亿元,排名Top3的产业类型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软件与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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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土地市场

深莞惠三地本周工商产业用地出让5宗,新增公告1宗,合计供应59.2万㎡产业用地,134.6万㎡建筑面积产业空间。其中:

1、深圳出让3宗,新增公告1宗。

2、东莞出让1宗,新增公告0宗。

3、惠州出让1宗,新增公告0宗。

出让地块信息如下:

出让地块1:深汕特别合作区E2023-0019地块

用地性质:普通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522,421㎡

容积率:2.1

建筑面积:1,121,388㎡

成交价:3.8亿元

楼面价: 335元/㎡

准入产业:新能源产业

竞得人: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2:深圳龙华区民治街道A810-0050地块

用地性质:新型产业用地

用地面积:7,904㎡

容积率:3.8

建筑面积:29,970㎡

成交价:6,610万元

楼面价:2,206元/㎡

准入产业: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市政设计、政策咨询等城市建设管理专业服务

分割与转让:不得转让

产业监管: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5万元/㎡;年产值/营收≥22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28万元/㎡;年税收≥0.8亿元,地均年税收≥1.01万元/㎡

竞得人:中交一公院(深圳)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3:深圳龙华区观澜街道A933-0777地块

用地性质:新型产业用地

用地面积:8,666㎡

容积率:3.8

建筑面积:34,660㎡

成交价:2,980万元

楼面价:860元/㎡

准入产业:集成电路装备制造

分割与转让:不得转让

产业监管: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9万元/㎡;年产值/营收≥7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8万元/㎡;年税收≥0.6亿元,地均年税收≥0.64万元/㎡

竞得人: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4:东莞市清溪镇2023WT037地块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19,975㎡

容积率:3.0

建筑面积:59,924㎡

成交价:2,617万元

地面价:87万元/亩

准入产业:显示器件制造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1,068万元/亩;年产值/营收≥3.6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200万元/亩;年财政贡献≥0.3亿元,地均年财政贡献≥96万元/亩

竞得人:广东康裕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5:惠州惠城区LG03-02-02地块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25,623㎡

容积率:2.5

建筑面积:64,057㎡

成交价:2,650万元

地面价:69万元/亩

准入产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产业监管:项目投资强度≥780万元/亩;年产值/营收≥5.12亿元,地均年产值/营收≥1,333万元/亩;年税收≥0.26亿元,地均年税收≥67万元/亩

竞得人:广东力王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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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规划

1、 深圳:最高1000万!光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

5月16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将充分发挥光明科学城在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优势,聚焦未来产业推动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打造全球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策源地和产业集聚地。《措施》提到,支持承接国家和省、市重点科技专项。对获得“合成生物学”“绿色生物制造”“生物大分子及微生物组”“生物安全技术”“科技攻关重点项目”等国家和省、市级重点专项或课题的承担单位,对国家级项目按所获资金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重点内容:

一、支持合成生物战略科技力量建设

(一)支持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支持区内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围绕合成生物科学前沿领域,牵头组织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开展基础研究。对项目牵头发起单位(第一发起人)或参与单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二)支持承接国家和省、市重点科技专项。对获得“合成生物学”“绿色生物制造”“生物大分子及微生物组”“生物安全技术”“科技攻关重点项目”等国家和省、市级重点专项或课题的承担单位,对国家级项目按所获资金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对省级项目按所获资金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对市级项目按所获资金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三)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基础研究。支持社会资本以捐赠或建立基金等方式参与基础研究,对在光明科学城设立用于资助合成生物领域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的科技类公益基金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捐赠人可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二、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建设

(四)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对国内外创新创业团队在区内落地的合成生物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五)支持企业强化研发投入。对合成生物企业按每年度研发费用总额的2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100万元,资助期最长三年。

(六)支持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组织区内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合成生物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300万元。

(七)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在区内建设合成生物领域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为科技成果提供技术概念验证、商业化开发、中试验证、成果转化等服务。

三、支持合成生物产业链建设

(八)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新增的合成生物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合成生物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5万元奖励。

(九)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区内合成生物企业初次认定为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初次认定为广东省、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获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十)支持高标准厂房建设。对区内合成生物企业新建或改造高标准厂房的,按照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对区内合成生物企业新建或改造GMP厂房的,以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按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十一)支持取得专业资质认证。对新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PM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按实际投入的研发费用给予每个产品最高100万元资助。对新取得新药临床试验批文(IND)的机构每个产品,按实际投入的研发费用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通过美国DMF、欧洲CEP、日本MF注册的生物原料药,按实际投入的研发费用给予每个产品最高50万元资助。对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药用辅料认证和化妆品原料目录认证的材料,按实际投入的研发费用给予每个产品最高20万资助。以上每年每家企业资助金额最高500万元。

(十二)加大用房租金支持。对入驻合成生物产业园的合成生物企业,连续3年给予最高45元/㎡/月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500万元;对入驻其他产业园的合成生物企业,连续3年给予最高25元/㎡/月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30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合成生物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的租金补贴。

(十三)支持产业平台建设。支持培育行业龙头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按平台所获市级资助的25%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对合成生物领域中试、动物实验、合成生物专用CNAS认证测试实验室等共享平台,按实际建设投资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上述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平台,每年按照上年度服务收入的1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十四)加强产业空间供给。支持开展租售结合,对合成生物企业租赁区属国有企业建设的产业空间,在达到一定条件后允许以成本价优先购买。充分利用区级创新型产业用房及区属国有企业建设的产业空间,打造若干合成生物专业园区,充分保障合成生物企业发展需求。

(十五)加大建设用地支持。对符合产业项目用地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优质合成生物企业,可优先给予项目用地支持。

四、支持合成生物生态链建设

(十六)支持举办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的合成生物领域创新创业大赛,按活动实际支出的50%,给予活动承办方最高200万元资助。对获区内外大赛决赛前三等次的单位,在光明区从事合成生物领域经营活动的,按所获赛事奖金的100%给予配套奖励,最高50万元。

(十七)强化论坛、峰会等活动支持。对经区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合成生物领域论坛、峰会、博览会等活动,按每场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活动承办方最高200万元资助。对举办上述活动且邀请权威组织在论坛、峰会等活动现场发布合成生物领域科学技术、潜力企业、高端人才等评比榜单的,按每场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活动承办方最高300万元资助。

(十八)推动形成学术氛围。对经国家和省、市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成生物领域期刊、协会、智库等,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对入选“双高期刊”“双奖期刊”“双百期刊”“双效期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十九)加大投融资支持。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投融资机构股权投资的合成生物企业,按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30%,分三年给予总额最高300万元资助。

(二十)支持搭建投融资合作对接平台。对建立合成生物投融资平台、提供投融资估值评价服务、促进合成生物企业股权交易的,按服务金额的5%,每年给予服务平台最高100万元资助。

(二十一)加强专业人才保障。对合成生物领域人才,在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予以保障,符合光明区人才(团队)认定条件的优先予以认定。

五、附则

(二十二)合成生物企业界定。根据区科技主管部门制定的合成生物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标准进行认定。企业主营业务为合成/工程生物技术应用及延伸领域,包括医疗健康、农业与生物防治、食品饮品等消费产品、材料化工、合成生物设计与自动化平台、生物大分子合成、动物平台与服务、检测设备与技术。

(二十三)合成生物产业园界定。根据区科技主管部门制定的合成生物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相关标准进行认定。硬件方面,物业产权清晰,层高承重符合合成生物企业入驻要求,具备完善的废液、废气、废渣等处理设施;软件方面,具备合理的运营团队,配备技术咨询、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机构,具备定期组织投融资路演、创业辅导等科技创新活动能力。

(二十四)其他事项。本措施适用于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并在光明区从事合成生物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的项目按照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措施自2023年5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0号)同时废止。对于符合《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0号)规定,在本措施生效后未完成资助的项目,按原政策规定受理。其他有关规定与本措施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本措施同市级以上政策可叠加享受,但与光明区其他同性质支持政策由企业自主选择申报,不重复资助。本措施的资助与奖励资金在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获得本措施规定的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应严格按照《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使用专项资金。

2、深圳:发布海洋发展规划,多点布局重点片区及园区。

5月1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的《深圳市海洋发展规划(2023-2035年)》正式出台,该规划紧贴深圳海洋发展特点,提出了六大海洋发展策略和实施框架以及空间、管理保障措施建议。在空间保障方面,提出布局十一处海洋发展重点片区。其中前海中心区、西丽湖-高新园、福田中心区-香蜜湖等三处城市成熟片区重点注入海洋服务功能,其它八处片区重点承载产业发展要素,布局产业空间载体。推进重点片区内海洋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促进产业发展要素落地;推进相关政策创新,布局蓝色金融、邮轮、消费文旅等主题功能发展园区。

《深圳市海洋发展规划(2023-2035年)》重点内容:

第九章 空间保障,陆海统筹支撑海洋事业快速发展

第一节 构建海洋发展空间支撑体系

统筹陆海资源,优化要素配置,明确分工协同,形成“功能区-重点片区-园区”三级承载加内陆区域支撑的全域发展空间体系。依托滨海区域要素聚集、资源丰富的优势,承载海洋发展重点功能;依托内陆区域先进制造业基础完善的优势,形成网络化配套支撑。统筹“海岸-海域-海岛”资源科学保护利用,构建山海联通、城海融合的生态景观格局。

第二节 两廊汇聚优势发展资源

打造“广深港”海洋科技创新走廊。以前海扩区为契机,战略联动广州、香港,依托珠江口东岸陆海区域,以海洋新兴产业、海洋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引导科技创新、高端服务要素集聚,形成“广深港”海洋科技创新走廊。

打造“深惠汕”海洋产业发展走廊。依托盐田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惠州大亚湾陆海区域,布局海洋科技服务、高等教育功能,发展生物医药、航运、旅游等特色产业集群,形成“深惠汕”海洋产业发展走廊。

第三节 四区统筹全域发展格局

(一) 海洋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区

包括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北部(含宝中片区及大铲湾片区、机场及周边片区、会展新城及海洋新城片区)、宝安区陆海空间。重点布局海洋电子信息、海洋高端装备及智能设备、海洋能源等产业集群,聚焦科技成果转化、设备制造、装备测试等环节,形成海洋新兴产业创新生态链条,打造海洋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区。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北部(宝中片区及大铲湾片区、机场及周边片区、会展新城及海洋新城片区):布局海洋电子信息、海洋智能设备及部件制造、海洋设备及装备检测、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新能源、远洋渔业、海洋生态环保、新材料等产业集群,实现海洋新兴产业跨越发展。

宝安区:依托宝安区强大的电子信息和先进制造业基础,为海洋电子信息、海洋智能装备制造提供产业支撑配套。陆海空间指引:保障临海产业空间及设施供给,提升生活岸线品质。优化珠江口海域环境质量,提升城镇和交通用海效率,推动航道、锚地、海上市政通道优化布局;推进小铲岛科学保护利用,保护周边岛礁。

(二)海洋现代服务与创新研发核心区

以前海-蛇口自贸区为服务核心,南山区为创新引擎,含福田区、罗湖区,集聚发展海洋现代服务及科技研发功能。

前海-蛇口自贸区:加快制度创新,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引领海洋现代服务业发展。深化蓝色金融开放创新,构建多元融资体系。加快发展高端航运服务及海事法律、仲裁服务。依托龙头企业发展海洋总部经济,培育发展海洋电子信息、海洋智能设备、海洋数字科技研发集群,提升海工装备产业能级。发掘特色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邮轮经济及休闲文旅产业,积极举办国际海洋会议论坛,打造海洋协作及文化交流门户。

南山区:依托科教智力资源,发挥科技研发实力,引导科技企业向海发展,打造海洋科技创新引擎。集聚高校海洋院系、科研院所、创新平台,集聚高端人才,形成海洋高等教育及产业研发集群。重点布局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海工装备及能源等新兴产业中的科技研发功能平台。

福田区:推动金融资源向海洋延伸,助力新兴产业与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成为蓝色金融发展重要支撑点。以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为战略抓手,推动深港海洋科技和服务业合作。

罗湖区:充分发挥毗邻香港北部都会区的区位优势,促进口岸贸易、跨境电商发展,深化深港合作。

陆海空间指引:塑造前海湾、深圳湾一流滨海城市中心及滨海休闲带,打造蛇口国际化海洋特色街区,发掘保护文旅资源,建设前海客运码头、布局重大文化设施。优化港口锚地、海上市政通道布局。提升深圳湾水体质量,保护内伶仃岛及福田红树林陆海生态系统。推进大铲岛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推动孖洲岛产业升级。

(三) 蓝色智慧与文旅产业集中承载区

主要包含大鹏新区、盐田区、大亚湾、大鹏湾等陆海空间。依托东部滨海优良的生态资源,以及枢纽港优势,重点发展海洋基础科研及高等教育、滨海休闲文旅、航运服务功能,布局海洋生物医药、渔业种业、海洋能源等特色产业集群。

大鹏新区: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产业,打造大鹏半岛世界级滨海观光及休闲度假目的地。聚焦新大、大鹏所城-较场尾、西涌、金沙湾等核心景点建设,重点打造环龙岐湾滨海旅游度假区,提供高品质旅游产品。保护优良山海生态资源,深入挖掘大鹏所城、咸头岭等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水上运动产业,扩展多元海洋生活体验,形成环大鹏湾深港旅游发展圈。以坝光片区为核心,打造南方海洋科学城。聚焦海洋基础科研与高等教育功能,集聚海洋战略科学力量,推动海洋大学、深海科考中心、海洋博物馆一体化建设,着力提升海洋科学原始创新及人才培养能力。促进海洋科技平台、孵化器、产业基金集聚。大力培育海洋生物医药、蓝色种业、渔业创新产业链条,打造大鹏 LNG 走廊。

盐田区:建设国际航运服务枢纽,打造盐田全域国际海洋城。推进国际绿色智慧港建设,拓展能源加注功能,打造区域供应链服务枢纽及离岸贸易中心。着力发展航运总部、蓝色金融功能,建设海洋现代服务创新试验区。建设海洋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创新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提升深远海智慧渔业养殖装备水平,推进现代渔业发展。促进深港联动,提升核心景区品质,发展跨境旅游消费、游艇产业、水上运动等特色文旅休闲产业。

陆海空间指引:保护大鹏半岛及大鹏湾、大亚湾优良生态环境,提升滨海休闲空间品质。大力推进海上休闲客运码头、水上运动中心等设施建设。优化港口与能源设施布局,协调区域内交通用海与旅游用海关系。建设特色海岸公园,强化游憩用海规划指引,利用独特山海资源塑造特色景观风貌。科学保深圳市利用赖氏洲、洲仔岛,保护区域滨海小型岛礁。

(四) 深汕海洋产业多元拓展区

布局海洋能源、工程装备、远洋渔业、滨海旅游等特色产业集群,引导科技成果在深汕实现产业化。探索推进海上风电示范工程。建设海洋综合试验场,强化装备测试功能,牵引海洋装备产业集群。加快建设远洋渔业基地,推进传统渔港升级,发展现代渔业。依托小漠物流港发展集疏运与临港产业。发掘在地海洋资源,发展特色旅游。

陆海空间指引:保护红海湾优良生态环境,强化对湿地、沙滩、海岛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提升滨海休闲空间品质,打造深汕滨海休闲带,推动芒屿岛、江牡岛科学保护与利用。

(五)内陆支撑范围

包括龙华区、光明区、龙岗区、坪山区。发挥制造业基础完善的优势,形成以中小企业为主的网络化产业配套集群。依托光明科学城、大运大学园、坪山大学园等地的大学和科研机构,为海洋新兴产业提供基础科研与技术人才支撑;依托坪山生物产业基地、宝龙科技城、深圳低碳城等地的相关科研机构,为海洋生物医药、海上新能源与海水淡化、海洋绿色技术等领域提供研发和产业化支撑。

第四节 多点布局重点片区及园区

引导优势资源集聚,布局十一处海洋发展重点片区。其中前海中心区、西丽湖-高新园、福田中心区-香蜜湖等三处城市成熟片区重点注入海洋服务功能,其它八处片区重点承载产业发展要素,布局产业空间载体。推进重点片区内海洋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促进产业发展要素落地;推进相关政策创新,布局蓝色金融、邮轮、消费文旅等主题功能发展园区。

前海中心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前湾、妈湾片区):布局国际海洋开发银行,打造蓝色金融发展示范区。依托龙头企业布局海洋科技研发核心平台。依托政策优势推动制度创新,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海洋保险、航运经纪等航运服务功能,提升海事法律及仲裁影响力。积极举办海洋高端会议论坛。高标准建设前海湾滨海休闲带、深圳博物馆新馆、前海休闲客运码头等重大滨海文化休闲设施,推进前海内湾海域环境提升及特色利用。

蛇口国际海洋城:重点培育发展海洋高端装备(研发设计、测试服务)、海洋智能设备、海洋电子信息等海洋新兴产业研发集群。推进赤湾智慧港口建设及优化布局。推动邮轮母港周边高端服务功能发展;深入挖掘南头古城、赤湾等地历史资源,发展文旅休闲及创意文化产业,打造国际化海洋文化街区和交流门户。建设深圳歌剧院、赤湾海事博物馆,蛇口渔文化博物馆等文化设施,提升深圳湾滨海休闲带环境品质。重点建设赤湾海洋科技产业园、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

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深圳高新区深圳湾片区:依托深圳大学城海洋学科集群,形成产学研联动的海洋科技生态圈。依托深圳高新区深圳湾片区,孵化培育海洋电子信息研发集群,形成产业创新集聚地,建设海洋电子信息示范园区。

福田中心区-香蜜湖片区:结合城市中心职能注入蓝色金融等海洋现代服务功能,鼓励海洋金融机构及涉海服务业集聚。

海洋新城:重点发展海洋高端智能设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新能源、海洋生态环保等新兴产业集群。探索发展海洋新材料、深海资源开发、蓝色碳汇技术等海洋战略性前沿产业。依托会展中心发展海洋会议会展及其他海洋现代服务,打造海洋行业信息交流门户。高标准建设滨海休闲带及公共设施,布局休闲客运码头。重点打造海洋新城蓝色智港等海洋科技产业园区。

大铲湾片区:打造集海洋科技研发机构、装备检测设施内容的海洋产业科技服务集群。建设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及国际金枪鱼交易中心,布局渔业企业总部,发展观光渔业。建设大铲湾港区(二期)智慧港口,研究大铲湾港区三期功能转型。建设国际会议中心及滨海休闲带。重点建设大铲湾蓝色未来科技园。

盐田全域国际海洋城中心区:加快盐田港东港区建设,研究西港区功能转型。集聚航运服务及总部功能,布局海洋资源交易中心,发展海洋现代服务,围绕港产城融合打造盐田新中心。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布局相关科研平台。积极发展现代渔业产业链。推动与香港多领域合作,建设盐田深港商贸合作区。提升滨海休闲带空间品质,完善休闲及客运码头等配套设施,建设盐田海洋体育‘一中心三基地’。重点发展临港产业带等重点科技产业园区。

南方海洋科学城坝光核心区:推进海洋大学、深海科考中心、海洋博物馆一体化建设,打造深圳海洋科技发展门户。积极引入、集中布局高水准海洋科研机构与海洋特色学院集群,成为海洋科教发展先导区、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积极推进坝光生物谷、食品谷等涉海相关科技产业园区建设,实现产学研深圳市海洋发展规划(2023-2035 年) 文本39联动,发展海洋生物医药、食品等创新产业。

环龙岐湾滨海旅游度假区:统筹整合历史人文、自然遗迹、生态山海等全要素资源,推进主题公园、品质商圈、水上休闲运动中心、度假酒店等项目建设,提供“文化+旅游+生态游憩”深度融合的休闲体验。布局海洋文化设施,推进滨海休闲带、休闲与客运码头、生态湿地公园及绿道等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大鹏海洋生物产业园等重点科技产业园区。

小漠片区:围绕小漠物流港,发展汽车滚装运输业务,建设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深汕港区。结合海域利用,建设海上风电产业化示范项目。依托小漠港后方产业空间发展海洋高端装备中试及集成制造、风电运维等产业。重点建设深汕南部临港产业园。

鲘门片区:规划建设海洋综合试验场,提供海洋装备试验服务。建设深汕滨海休闲带,布局休闲客运码头,推进江牡岛、芒屿岛科学保护利用。通过注入海洋产业科技研发及服务功能,积极推动深汕海洋智慧港健康发展。

3、深圳:最高奖300万!大力扶持制造业单项冠军。

5月1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2023年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申报指南》(下称《申报指南》),开启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申报。根据《申报指南》,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均无企业数量限制。

《2023年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申报指南》重点内容:

一、奖励的项目类别

对长期聚焦特定细分产品,在特定细分产品市场具有领先优势,且已获得国家或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3〕1号);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3〕11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三、奖励的费用范围

不设奖励费用范围。按《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额度根据本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数量情况确定。

四、奖励的项目数量、方式及其标准

(一)奖励项目数量:无项目数量限制,只要符合《操作规程》奖励条件,均可获得奖励。

(二)奖励方式及标准:

事后方式。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

同一企业或同一产品获得国家级和市级两项称号的,按国家级称号奖励标准予以奖励;此前已获得市级称号奖励的,按国家级与市级称号奖励标准差额予以奖励。

同一项产品分别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和“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指项目申报单位基于同一项产品获得示范企业称号)称号的,按最高奖励标准予以奖励;此前已获“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奖励的,按两类称号奖励标准差额予以奖励。

五、奖励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奖励项目不存在向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项目扶持计划多头或重复申报的情形。

符合市政府或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项目,以及企业获得其他部门奖励的除外;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项目申报单位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或遴选,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

4、东莞:最高奖5000万!出台新政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围绕新型储能企业重点关注的用地、研发、设备、应用、金融、用人等方面支持诉求,拟定7大方面共20条措施。在企业引进和培育方面,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实施设备更新,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进行改善生产条件和提升企业装备水平的项目。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技改资金资助计划,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重点内容:

一、支持企业引进和培育

(一)支持龙头企业投资落户。强化产业链延链补链,重点支持引进高性能储能电池、新型储能终端产品集成及关键制造项目,对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新型储能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在用地、用能、环保、金融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落实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产业项目按照新建工业厂房和新购置生产设备投入金额对企业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企业增资扩产项目,优先纳入市重大项目推进,在“工改工”、产业空间供给上给予重点倾斜,支持试点企业联合申请产业用地。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企业因增资扩产取得东莞商业银行机构新增贷款的,经核准,每个项目按金融机构当期(上一年度)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30%予以资助,每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

(三)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实施设备更新,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进行改善生产条件和提升企业装备水平的项目。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技改资金资助计划,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未纳入省级技改资金资助计划且符合市级技改政策的项目,根据市财政年度资金预算安排,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10%予以事后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支持产品研发和创新

(四)支持关键技术研发。鼓励新型储能企业瞄准钠离子电池、镁离子电池、全固态锂电池、硅碳负极材料等前沿重点领域,开展具有重大创新型和突破性的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和重大装备研发,研发项目符合《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实施办法》规定的,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5%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支持建设创新载体。面向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新型储能电池发展需求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认定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

(六)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储能企业,每项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资助;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储能企业,每项分别给予最高30万、8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新型储能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支持新型储能产业中小微企业从国内高校或科研院所获得专利转让或者专利实施许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支持企业市场拓展

(八)支持打造和推广东莞储能品牌。鼓励企业提升储能产品服务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在重点合作区域积极推介东莞储能品牌和集成服务商。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在重点区域和新兴市场拓展销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九)支持新产品认证。对新型储能企业新产品开展电池产品认证,取得欧盟、美国、日韩等各类市场准入权威认证,经核准,按实际发生额的50%予以资助,每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支持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支持企业拓展新型储能市场,对参加境内外线下专业展会的储能企业,在国家、省政策资助基础上,市财政按境外展实缴展位费的20%、境内展每个标准展位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充资助,各级财政支持总额不超过企业实缴展位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支持多元化场景开发

(十一)支持新型储能示范应用。支持建设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强化“智能化设备+场景化应用”高效协同。支持用户侧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探索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光储一体等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对用户侧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经认定后,自投运次月起按实际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补贴,补贴累计不超过2年,同一项目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十二)支持新型储能设施建设。支持本地电厂灵活配储,鼓励电网企业在关键节点合理布局新型储能项目,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探索以新型储能为基础,建立能源综合服务机制,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应用和智慧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对建有2兆瓦时以上且已并网投运的新型储能设施的企业,在执行有序用电时予以优先电力保障,在申请电力增容时予以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五、支持加强产业链金融保障

(十三)支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基金向新型储能龙头企业、关键领域“补短板”项目、“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以及新一代电池技术项目倾斜。鼓励市级其他政策性基金向新型储能产业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倾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

(十四)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链配套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新型储能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展配套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行动,支持企业以应收账款、仓单和存货质押等进行融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中支)

(十五)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新型储能企业和东莞企业在海外投资建设的储能电站项目定制专属金融服务方案,为新型储能产业链企业提供外汇和跨境人民币资金结算优惠。举办专场资本市场论坛、融资培训会等,为新型储能企业上市提供“零距离”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中支)

六、支持打造产业集聚生态

(十六)支持建设新型储能产业园区。支持东莞新能源产业基地以新型储能电池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创新为重点打造新型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支持“4+2”标准化产业片区,松山湖、塘厦等镇街(园区)建设一批先进储能研发制造园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创建省产业园、省特色产业园。鼓励各镇街(园区)建设一批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优先面向新型储能企业开放。〔责任单位:各镇街(园区)〕

(十七)搭建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新型储能企业联动上下游供应链、高校研发机构,面向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市场拓展、平台运营服务、安全预警等需求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经认定后,采取事后资助形式,按其设备购置费等平台建设费用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八)支持行业社会组织发展。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支持联盟、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对储能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予以一定资助,支持其开展产学研合作、标准制定、决策咨询、行业交流等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七、支持人才引进和培养

(十九)支持引进专业人才。支持引进储能领域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可享受科研、创业、居留和出入境、住房、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扶持。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可享受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十)支持储能人才培养。支持相关院校增设储能相关专业,支持新型储能企业与市内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专业实用型人才和技术工人。支持鼓励新型储能产业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经核准,单个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85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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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改工项目及进展信息

1、 深圳市工改工项目计划公告0个、规划公告0个、实施主体公示0个。

2、 东莞市工改工“1+N总体实施方案公示”项目0个。

3、 惠州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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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1、深圳:连续19年全国大中城市第一!去年深圳PCT国际专利申请近全国1/4。

2023年深圳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发布的《深圳市2023年知识产权白皮书》及《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23年,深圳市国内专利授权量27.58万件,约占全国总量的6.56%,居北上广深首位;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59万件,约占全国总量的22.99%,连续19年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37.9件,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8倍。

2、深圳:刚拿地即上市!龙华新增一家半导体产业上市企业。

近日,国产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厂商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科飞测”)登陆科创板上市。开盘时公司股价大涨179.7%,盘中股价持续走高,涨幅一度超过200%,随后有所回落。截至收盘,中科飞测报68.35元/股,较发行价涨189.62%,总市值218.72亿元。合一产业监控数据显示,2023年5月17日中科飞测竞得深圳龙华区观澜街道A933-0777地块,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用地面积约3.5万㎡,拟建设核心集成电路和泛半导体检测设备的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

3、深圳:坪山集中推介十个重点园区,合计约300万㎡产业空间。

5月16日,2023深圳市坪山区产业空间招商推介会在坪山区创新广场东部之芯举行,现场推介城投智园、深港生物医药产业园、深圳坪山生物医药加速器二期、新能源启动区、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中城生物医药产业园、银星坪山生命健康科技园、多彩硅谷、益科大厦、坪山创新广场共10个重点园区,总建筑面积约300万㎡,坪山区内八家园区运营公司负责人分别作了项目推介,全方位展示了坪山优质创新创业空间的园区风貌。本次推介会将搭建一个空间供给方和需求方直接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桥梁和平台,推动空间供需精准匹配,盘活用好空间资源,让高品质空间赋能城区高质量发展。

八大园区运营公司重点招商推介项目:

1、深圳市坪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点推介了“城投智园”和“深港生物医药产业园”,两个园区是市区两级重点项目,位于坪山高新区核心区,其中“城投智园”是工业4.0时代的“工业上楼”示范点,占地面积4.5万㎡,建筑面积24.3万㎡,重点聚焦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智能制造以及相融合产业,尤其是集成电路、智能终端产业领域;“深港生物医药产业园”,建筑面积24.1万㎡,是深圳BioPark和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重点园区之一,聚焦深港产业化医疗器械企业与总部研发型生物医药企业,兼顾项目小试中试量产全不同阶段空间需求,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生物科技创新合作标杆园区。园区前瞻性考虑产业需求特性,拥有市场稀缺的“大”空间和“高”配置。最大层高7.5米、最大荷载2吨、柱跨8.4米、最大单层面积7315平方米。

2、深圳市坪山区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重点推介了“深圳坪山生物医药加速器二期”和“新能源启动区”,其中“深圳坪山生物医药加速器二期”位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核心区,占地约10.6万㎡,总建筑面积约68.95万㎡。园区以高效、专业、弹性的发展理念,针对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的入驻企业,引入具有国际水准的CRO+CDMO+CSO机构,打造全产业链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创建面向未来、面向科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的孵化器、科创基地及产业集聚区;“坪山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位于国家新能源产业基地内,占地面积约7.08万m,总建筑面积约51.28万m,是集新能源汽车研发、轻型生产、科技体验展示于一体,城市功能与产业要素相结合的开放型新型产业园,也是全国首个全装配式智能建造的摩天工厂。

3、深圳市深福保东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重点推介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项目,占地面积12.3万㎡,已建成建筑面积25.1万㎡,预计2024年第一季度建成4.2万㎡。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是深圳市政府为促进高成长性中小型生物企业快速扩张而建设的大型生物产业载体,位于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核心地段。园区由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运营和管理的特色专业园区,是深投控“一区多园”战略的“核心圈层”,产业定位为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和生命健康领域。园区占地面积12.3万㎡,规划建筑面积29.3万㎡,已建成25.1万㎡,园区有良好的产业生态,汇聚超百家生物类企业和专业服务平台,预计2024年初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4、深圳中城生物医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重点推介了“中城生物医药产业园”,该项目是深圳市2023年度及2023年度重大项目之一,深圳首个“药厂上楼”项目。项目建筑面积12万㎡,定位为生物医药研发及生产基地,重点引进生物制药、化学药制剂、高端医疗器械及精密制造等其他高新产业企业。厂房面积1620-5500㎡,厂房层高全部6米,荷载650kg/㎡-1.2吨/㎡,每层均有设备平台,荷载1.5吨/㎡,每栋厂房有6个电梯厅(15部电梯),园区配置有员工宿舍、双食堂、废水处理站(已取得环评批复)、甲类仓库、蒸汽站、专线+双电源供电、废气管道等,属于深圳紧缺型生物医药专用厂房。

5、深圳市银星生命健康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重点推介“银星坪山生命健康科技园”,项目位于深圳市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核心区域,坪山区坑梓街道临惠路与金辉路交会处,是银星集团工业上楼的又一力作。项目占地约3万㎡,总建筑面积约15万㎡,计容建筑面积约12万㎡,共6栋建筑,其中5栋高标厂房,厂房首层层高6.9米,标准层层高6米,是结合生物制药企业研发生产需求的特殊层高创新突破设计,承重650-1200kg/㎡,单层面积约1600㎡-2900㎡,满足单元、分层、独栋等企业各面积段的入驻需求。

6、深圳市多彩实业集团推出“多彩硅谷”,该项目是集生产、研发、办公、配套公寓及商业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型园区,位于坪山高新区核心地带,坪山区兰竹东路8号。园区总占地面积约10万 m,总规划建筑面积约50万m。一期为研发型厂房,二期为配套人才公寓。研发型厂房总建筑面积约21万m,主要引入半导体、医工交叉、新能源、高新技术、轻型研发、电子商务等企业。园区分别获得“深圳市投资推广重点产业园”“坪山半导体产业园”牌匾和“重大项目”证书。

7、深圳市坪山南布股份合作公司重点推介“益科大厦”,该项目由A、B两栋塔楼及五层裙楼商业组成,项目总面积10.2万㎡,设固定车位645个,本项目是由南布股份公司和益田集团合作开发的甲级写字楼。

8、深圳市坪安智慧园区运营服务公司重点推介“坪山创新广场”,项目位于坪山区坪山大道 2007 号,地处坪山中心区核心地段,是区政府重点打造的产业创新载体,无缝衔接地铁14号线锦龙站,区位优越,对外交通便利,其占地面积约 2.5 万㎡,总建面约 18.8 万㎡,是集企业研发办公、政府公共服务、城市规划展示、会议举办等众多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产业园区。自正式开园以来,先后获得2023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成果转化基地、深圳市中小企业公益服务站、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坪山区上市企业培训基地、广东省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基地)、深圳市投资推广重点园区等称号。

4、东莞:今年前四个月市重大项目完成投资335.84亿元。

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数据,1-4月,东莞市重大项目完成投资335.84亿元,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25.8%,新开工重大项目60个,建成投产重大项目12个。其中,4月单月完成投资90.58亿元,广东钶锐锶数控技术项目、东莞市道滘镇致雅玻璃有限公司改造项目等5个项目新开工,东莞步步高研发生产项目等3个项目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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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金融

1、央行:开展1250亿元MLF操作和20亿元逆回购操作。

5月15日,人民银行开展125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和20亿元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充分满足了金融机构需求。中标利率分别为2.75%、2%,与上月持平。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本月MLF到期量为1000亿元,这意味着本月央行实施了250亿元净投放,为连续第六个月加量续做,属于连续第二个月小幅加量续做。”

2、私募通数据周报:

本期(0513-0519)投资、上市和并购共143起事件,涉及总金额368.35亿人民币。从交易事件地域分布看,目前主要分布在江苏省、广东省和浙江省,占比为江苏省18.2%,广东省16.1%,浙江省11.9%。事件数量按行业排列,前三位是半导体及电子设备、生物技术/医疗健康、IT;事件金额按行业排列,前三名是机械制造、半导体及电子设备、能源及矿产。

3、财联社创投通数据周报:

本周(0513-0519)国内统计口径内共发生70起投融资事件,已披露的融资总额合计约40.11亿元,排名Top3的产业类型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软件与信息服务。投融资事件列表如下:

备注:本表格中仅统计符合深圳“20+8”产业集群类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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