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提问,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如果采用了简易计税的话,进项还能抵扣吗?
其实,建筑业营改增之后,相关的增值税税率的确是比较复杂,不仅仅有一般纳税人的9%的税率,也有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是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3%的征收率,此外,也可能在采购时碰到13%或者是6%的税率,到底在什么时候适用什么样的税率,什么时候可以进行抵扣,企业需要区分清楚。
1.一般纳税和简易计税
对于建筑企业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如果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那么就是适用9%的税率。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当然,实际中我们要注意严格区分。有些企业提供的看着类似于建筑服务的,其实有可能并不是,而且也不是适用于9%的税率。比如说工程监理,是属于鉴证咨询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是属于现代服务下的研发和技术服务,其并不是属于建筑服务的范畴。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也可能选择简易计税,在简易计税的情况下,我们通常是适用3%的征收率,企业可以开出3%征收率的发票。但是这个时候,增值税的计算是用不含税的销售额*相应的征收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进行进项的抵扣了。
一般来说,能够适用简易征收的项目,取得相应的进项并不容易,所以,在申请之后,适用了较低的征收率,那么这时候相应的进项也不能抵扣了。
2.需要区分的税率
对于建筑业企业来说,我们需要对一些进项的税率进行区分,以便于对于一般计税的项目,可以获得相应的税率发票进行抵扣。
对于我们集中采购的木材、钢筋等,通常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这时候可以取得13%税率的发票,与之相对应的,机器设备的租赁,如果选择一般纳税人供应商,也尽量获得13%税率的发票,一些零星的采购砖瓦、泥沙等,可能选择的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的采购,这个时候只能获得3%的进项发票。当然,有时候对方财税不规范,不太愿意开票。这时候主要考虑集中采购或者是找有税收优惠的供应商,尽量获取发票进项抵扣。
总的来说,建筑业的税率是比较复杂的,我们需要分清楚哪些是属于建筑服务的范围,判断是否开具9%的发票。同时,要分清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判断是适用相应的税率还是征收率。最后,对于一般计税项目,要分清进项的税率,取得相应税率的发票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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