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与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是否需要按技术咨询合同缴纳印花税?
【答案】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正式列举的凭证分为五个类别,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
3.营业账薄。包括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另外,《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规定:二、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与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不需要按技术合同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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