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特制订本章程。考生应认真了解我校公布的相关政策(招生章程、报名须知、学院招生细则等)。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分为校内专职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我校具体招生专业(领域)及导师情况详见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主动联系报考导师,确认导师当年招生计划情况,导师简介、研究方向等信息可登录报考学院网站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系列条件之一:
(1)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持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报考类别原则上为定向就业),已修完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并在拟报考学科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成果(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取得重要成果,其中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企业技改升级中做出重大贡献,相关工作取得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
1.满足上述第(一)条,第1、2、3各项规定。
2.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我校在学(含2023级、2023级、2023级)学历教育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单独考试生、非全日制管理类联考硕士生);
(2)本科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并同时获得学士学位;
(3)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学习成绩符合学院确定的相关要求及标准),成绩优秀。
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暂不采取硕博连读方式进行选拔。
(三)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
1.满足上述第(一)条,第1、2、3各项规定。
2.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4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我校直博生选拔工作在每年9月份开展,具体详见《东北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报名工作
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网上确认三个必须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8日至11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流程
考生在同报考导师确认当年招生计划,征得报考导师同意后,按报名时间要求登录东北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点击此处),依次完成系统信息注册,网报信息填写、上传照片、上传材料(具体要求点击此处)和报名信息提交。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前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本科、硕士学籍(学历/学位)信息,查询不到有关信息的,应及时联系有关部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并按我校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后完成提交,完成提交后除报考信息外确需更改的,可在网报结束前,联系报考学院,申请退回处理,更正后按规定时间重新提交。
符合优秀生源、优先保障行动(以下简称“双优行动”)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期间专项计划选择“双优行动”,其它事宜详见《关于东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优秀生源优先保障行动的通知》(点击此处)。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学籍学历审查和申请材料审查。
报名期间,学校组织专人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学籍学历材料开展学籍学历审查;学院组织专人开展申请材料审查,导师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填写考核意见。
导师考核结果、申请材料审查结果、学籍学历审查结果均通过视为资格审查通过。学院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网站公示,并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人选。
(三)网上确认
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预计11月底开通)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核,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确认成功后在线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工作
(一)申请考核方式的综合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和学科综合考核三部分。
1.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生理及心理状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应该融入考核整个过程,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外语、专业外语及外语听说能力等。
(1)公共基础外语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所持成绩证明在五年内(按2023年12月计算),可以申请免参加公共基础外语考核。学院可根据其成绩折算成相应的公共基础外语部分成绩。
英语语种:
A.六级≥425
B.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
C.雅思≥6或托福≥80(IBT)或GRE≥260(新)
D.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须提供留学证明和成绩单)
其他语种:
申请者所学外语语种在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范围内,且已获得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各学院也可要求所有申请者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公共基础外语考核(不予免考),制定相应考核要求及成绩折算办法,具体办法须在学院考核细则中公布。
(2)除公共基础外语考核外,各学院可通过翻译、面试问答等多种形式加强专业外语及外语听说能力的考核。
(3)外语水平考核须达到学院提出的成绩合格要求,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3.学科综合考核
(1)学科综合考核由专业基础知识、学术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各部分成绩均须达到6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2)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各学院应在一级学科内成立由5名及以上教授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各部分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
(3)为进一步全面考核考生,学院可在上述考核工作基础上增加考核环节和内容,深入考查考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充分发挥各考核环节的特点和优势,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学科综合考核的考核方式、其他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院依据自身实际组织制定。
(二)硕博连读的综合考核内容、形式和办法由学院参照申请考核方式的相关规定自行制定并在招生细则中对外发布。
五、录取
(一)学校要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各学院依据学院考核录取方案、考核结果及指标情况提出拟录取意见,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进行公示。
(二)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正式录取前,同我校及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博士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我校仅工程类博士和部分专项计划招收少量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报考定向就业工程类博士的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其工作单位须为行业内创新型领军企业,且与我校具有可依托培养的重大科研合作项目。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非在职考生)的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正式录取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东北大学,其中以非应届硕士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未就业证明(或解聘劳动合同证明和社保停缴证明)(点击此处),博士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它
(一)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是信息填写不准确、材料提交不完整、材料提交不真实、未按规定调转档案,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二)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直接攻博生学制为5年)。全日制各专业学费标准均为1万元/年.生,奖助政策参照《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执行。非全日制学费标准最终以学校审批为准。
(三)我校各类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含报名工作)均安排在2024年4月中旬前后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四)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报考专项计划的资格审核工作,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部门、对口支援高校人事部门进行咨询,关于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及招生规则等情况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报名工作计划安排在2024年4月,具体关注2024年3月下旬后发布的有关通知)前咨询我办。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申请考核方式选拔。
(五)我校继续同钢铁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同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中央企业,同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作企业,同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等共建单位,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相关信息详见后续公布的招生简章。
(六)我校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详见我校后续公布的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学校将依据前期招生录取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等情况,决定是否组织非定向类型的第二次博士生招生工作,有关通知和办法将于2024年4月前后公布。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3687556/83681389
联系邮箱:neuyzb@mail.neu.edu.cn
联系学院:点击此处
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学校将对工作办法做出相应调整。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