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红谷滩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3年3月3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监督检查意见。6个多月来,我们克服疫情带来的不良影响,认真贯彻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将此次巡察整改落实和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整合起来,抓紧抓实抓好巡察整改的情况。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公布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巡察整改已成为检验“四个意识”强弱的试金石,是衡量“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标尺。我局党组始终站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认真学习区委吴江辉书记巡察情况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勇于接受、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肩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后,我局党组把整改工作作为全局首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任务来抓,针对巡查组反馈意见,采取如下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立即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对全局整改落实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在派驻纪检的指导和帮助下,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对照巡视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和整改台账,进一步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将整改任务落实到班子成员、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人头上,标本兼治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三是强化跟踪督办,实施整改销号制度,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以整改巡察反馈中指出的问题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坚持标本兼治,完善议事决策机制,通过建章立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巡察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我局党组将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43个具体问题,提出了79条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9月1日,43个问题,有37个完成整改(指整改措施均已落实的),占86%;3个部分完成(指整改措施部分已落实的)、3个正在推进(指整改措施均在落实过程中的),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效。共43个问题涉及的7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71条,占89.87%。
(二)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置情况。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共梳理出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3件,已经办结1件,正在办理2件,未办理0件。办理过程中,谈话函询2人,初核0人;给予检查通报1人、约谈提醒1人、批评教育1人,均为普通干部。没有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和移送司法机关人员。巡察移交诉求类等其他信访件0件,已经办结0件,正在办理0件,未办理0件。
(三)具体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实效性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政联席会上传达学习相关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二是在具体工作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我区路网建设,增强人民幸福感。(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利用全体干部大会、党员大会、党组会、党政联席会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相关成员就涉及分管领域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达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二是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过硬的作风、更加扎实的整改措施、更高质量的工作,推动上级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针对“理论学用结合有差距(如区本级有941套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一年未分配)”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1、凤凰片区231套按万广明市长协调会办理,用于太子庙地块的拆迁安置预留房源;2、沙井街道和卫东街道的179套区政府用于异地安置。前期已调拨60套房源到生米街道用于异地安置,但是生米街道还未启动异地安置;3、红角洲片区39套安置房源已安置完毕;4、九龙湖街道的238套用于住房困难户安置,目前因住房困难户安置在核实阶段,安置暂停。
(3)针对“推动履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监管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①针对“保障性住房准入制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人员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待遇。区住建局对申请人农房房产信息核查仅凭申请人所属村支部书记、主任签字背书的《保证书》进行核验,容易造成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新申请及已保障家庭,在审核或复核申请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时,对户籍为行政村的,向行政村书面发函调查申请家庭的农房情况,根据行政村的回复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认定申请家庭的住房是否符合保障条件。(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规范农房审核认定方式,由申报家庭提供无农房的证明材料调整为向村委会发函调查了解申报家庭的农房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及村委会的书面回复,判定申报家庭房产面积是否符合住房保障规定,并以此做为审核农房信息的重要依据。
②针对“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不健全,致使部分条件改善了的人员未能及时退出住房保障序列”的问题。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区仍有49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了保障性住房政策,均未按规定进行清退或停发租赁补贴。如:生米街道夏宇村村民杨小平于2023年5月对其自建房办理了不动产登记,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5㎡,理应退出住房保障序列,但该户自2023年6月至12月仍违规享受每月600元的租赁补贴,直至区巡察组发现后才退回多领取的补贴4200元;生米镇郡塘村村民邓卖平、山图村村民肖任苟这2户2人分别于2023年12月和2023年12月死亡,区住建局三年以来唯一一次通过QQ群要求属地对农村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从而无法掌握保障对象的动态变化情况,导致该两户一直享受每月255元租赁补贴至2023年9月”问题。
整改情况:已停发54户应退未退公租房家庭的租赁补贴及拆迁过渡费。从2023年起,对保障家庭进行一年一次年审,及时掌握保障家庭的变化情况,准确实施住房保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54户应退未退公租房家庭,联合乡(街道、管理处)征收部门,予以停发54户拆迁过渡费,并要求住户按市场租金缴纳房租,直至退出公租房。同时,增加年审频率,由三年一审调整为一年一审,及时掌握保障家庭的变化情况,动态调整保障家庭的保障资格。
③针对“督促相关社会主体自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力度不够。如: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等7个社会主体自建公共租赁住房4544套,尚有5个单位的486套公共租赁住房未分配,且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直接将256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给256名教职工”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有4家高校共2574套公租房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出具项目认定书,2574套房源均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进行使用和管理。对其它3家高校,我局将继续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的宣传,争取在2023年底前将所有社会本体的公租房退出公租房管理范围,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为:加强对高校公租房的政策宣传力度,印发公租房相关政策手册,督促高校按政策文件消化空置房源,同时,指导高校将无法消化的空置房源转为周转用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目前已有4家高校2574套公租房转为了保障性租赁住房。
(4)针对“组织本级政府投资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为:一是梳理未开工项目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快开工;二是组织已完工项目的验收;三推进已竣工验收项目的结算。
(5)针对“推动脱贫攻坚方面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生米街道C、D类危房共422栋,经多次督促多次现场复核,生米街道已制订C、D级危房整改方案及巡查机制,建立了房屋台账及房屋档案,已迁出撤离人员,设置了围档并张贴警示标语,如发现有新增疑似危房,立即进行排危处置。(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1、指导生米街道制订C、D级危房整治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栋复核排查,设置围档及警示标语,组织整治成果验收。2、督促生米街道制订动态巡查机制,定期对危房进行巡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安全隐患反弹。
(6)针对“落实污染防治要求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按照2023年区政府工作部署,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水环境治理由其开发商自行组织实施,我局将强化督查力度,组织人员对保利高尔夫开发商的整治工作进行指导配合,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阳台立管因存在洗衣废水已全部改接污水系统,因遗漏统计而未整改的小区及需增设雨水立管的将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治项目中进行下一步整改;目前我局已积极对接各小区物业,计划3月初至4月末将绿化恢复到位,同时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范安设检查井盖。今后在环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前瞻性思考和安全施工意识,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站在人民角度来考量。
(7)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问题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祥生府总部资金断裂已无后续建设资金,目前项目已停工4个月,业主担心2023年6月份无法按期交房,甚至可能出现楼盘烂尾风险,我区成立了祥生府项目涉稳工作专班,并建立了资金共管账户,评估了该项目的收支情况,完成后续建设及债务缺口资金约1.04亿元(后续建设资金3个亿,九江银行贷款5.4亿,未售房源、车位资产评估7.36亿元)。鉴于祥生府已无后续建设资金,协调市住建局启动祥生府重点监管资金30%(约1150万),先用于项目复工建设,再协调市住建局、九江银行将开通网签并将剩余未售房源备案至我区平台公司名下,逐步释放销售,回款用于支持盘活祥生府项目的复工建设。(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以“保民生、保交楼、保稳定”为首要工作目标,稳妥化解在我区房地产领域重大涉稳项目存在的延期交房、停工烂尾、逾期办证等一系列潜在风险。一是成立了项目涉稳工作专班。制定了“一楼一策”应急处置方案,全面掌握项目资产负债情况和诉讼查封情况,评估项目的收支情况及完成后续建设及债务资金缺口。二是协调启动重点监管资金。在项目资金断裂的情况下,协调市住建局启用重点监管资金,用于保障项目后续建设。三是强化资金监管。由我区政府指定区城投公司做为项目托管单位设立预售资金监管共管账户,把预售监管资金余额、新增销售房款、新增出售资产回款等全部划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优先用于已售在建项目工程建设和正常开发运营支出,确保实现封闭式运行管理。
(8)针对“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开展了一次专题中心组学习,并指定了专门人进行学习记录,专题学习会上分管领导结合各自领域分管工作进行了研讨发言。二是每月在微信工作群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大家坚持学、认真学。(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1)局党组认真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要求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级文件精神、上级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及批示、指示等精神。(2)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聚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与个人自学研读相结合的形式每月专题召开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会议,每次学习不少于半天,高质量的开好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会议。(3)用好学好“学习强国”平台,实现了30名在职人员全覆盖,制定了学习积分奖惩考核办法,每月通报一次。
(9)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份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通过教育警示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7月7日在局1902会议室丁菠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2023年上半年区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及房地产领域涉稳情况,部署2023年下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1)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肯重大风险隐患;(2)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意识,进一步认识到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性;(3)通过学习培训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当前形势的复杂性,增强意识判断力,自觉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0)针对“阵地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建筑业企业,局主要领导多次与建筑企业进行座谈,宣传我区相关优惠政策,吸纳建筑企业在我区入库。二是下发《红谷滩区在建工地围挡社会宣传阵地宣传内容管理办法》,加大宣传引导。(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1)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及企业阵地意识工作,利用我区新媒体加大上级领导及局领导对建筑企业走访调研的宣传力度;(2)下发《红谷滩区在建工地围挡社会宣传阵地宣传内容管理办法》,下一步按照省、市、区创建文明城市新要求,重点对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做到公益广告设计规范,宣传内容突出思想性,兼顾艺术性、观赏性,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日常巡查,建立工作台账,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薄弱环节,城乡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方面
(11)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1、已督促项目整改完成并销号;2、针对此类型问题举一反三建立既有建筑装饰装修质安监工作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对屡次不改、拒不整改的工程,依法依规采取停工整顿、经济处罚等手段坚决整治到位;3、做好工程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和法律意识,化被动为主动,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自查自改环节。
(12)针对“怕慢假庸散”顽疾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主动对接铁路部门,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梳理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解决;二是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前瞻性思考和全局性谋划,强化思想建设,主动担当作为;三是参照市建设局执法机构与职能的设置,建立健全我局执法机构,完善相关执法程序和职能,待完善后我局将对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13)针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南昌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要求,2023年对全区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开展4次日常监督考核,日常检查考核结果将运用在2023年度线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授星(系统仍在完善,采取线下提交材料进行考核授星);外墙脱落问题已发函要求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辖范围内的建筑外墙脱落情况开展自查,对已出现的外墙脱落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避免安全隐患;开展2023年房管系统业务培训,邀请市住建局专家、软件工作工程师为大家讲解授课,计划2023年年底开展今年房管系统业务培训。
整改措施:2023年上半年协调处理区政府12345热线投诉余3407件,其中环境卫生:322件,物业收费问题:457件,物业管理问题:426件,电梯维修问题:372件,外墙脱落问题:114件,邻里纠纷:262件,中介问题:32件,其他:1422件。分类协调处置:1、物业管理问题。根据南昌市住建局印发的《南昌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工作要求,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动态监管,对不履职的,在日常监督检查考评分过程中增加巡查次数,仍拒不整改的,进行约谈并全区通报,每年对在我区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信用授星,建立“红黑名单”,对于信用星级为“一星”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黑名单”加强监管,由我局或属地对物业企业进行约谈,要求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连续两年或累计三年被授予“一星”标识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参加本市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可以建议不得列入政府采购企业名录,同时建议建设单位、业主大会不选聘或不再续聘。2、外墙脱落问题。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辖范围内的建筑外墙脱落情况开展自查,对已出现的外墙脱落,要立即设立围栏、警戒线搭设防护网或防护栏等控险措施,同时安排专业队伍对外墙脱落处进行清理排危,确保治理完成前不发生安全事故,对已排查出的既有房屋建筑外脱落安全问题,在房屋质量保修期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有关单位承担保修责任,展行保修义务;超出房屋质量保终期但已按规定缴纳住宅专项维终资金的,可按照《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3、房管系统业务培训。每年组织属地、社区房管干部开展房管系统业务知识培训,我局会邀请市住建局物业处专家、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考核软件公司工程师为大家解读授课,深刻讲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三级《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条例,通过对各镇、街办、管理处房管部门以及社区的业务培训力度,指导督促其熟练的掌握相关物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升协调能力,使其能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处理日常物业矛盾纠纷。(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4)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已指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在窗口进行指导工作,并制定了审批流程图,一次性告知,“一窗式”服务办理,履行“首问负责”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长效执行。
(15)针对“报账附件与凭证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补全原始凭证。(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补全原始凭证,补附区住建局2023年1月工资表,并在工资表上加盖公章。
(16)针对“报账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局财务工作员在后续工作中遇到此类工作,附上出行方案或相关行程表,保证原始凭证完整;二是自2023年起,代办处已完善审核验收措施,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管理,安排专人不定期抽查食堂开支,核对数量、金额等。
(17)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1、约谈当事经办人员,强化责任意识;2、举一反三,加强对合同内容的审核,认真细致校对合同条款,增加合同复核程序,体现合同签订的严谨性。
(18)针对“借款未及时归还”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为:1、当前我局已督处生米镇对所欠资金进行核销。目前生米镇已上报2.8亿资金进行核销审核。2、已对凤凰洲管理处借款提交的凤凰新村及皇姑路的材料核对,目前审核材料未通过,已通知凤凰洲管理处按要求重新上报材料。3、其他所欠款已打电话催缴。
(19)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在本月进行会计调账,调整为固定资产科目,并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按月进行折旧。
(20)针对“国有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所涉空置房源清单已上交区财政局,相关部门将按照2023年12月14日区委书记主持召开的全区拆迁安置工作专题调度会议精神依法依规处置。
(21)针对“财务记账凭证保管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南昌市洪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红谷滩新区管委会批准,2010年由红谷滩新区拆迁代办处注资人民币50万元成立。后因长期亏损,为优化国有资产结构,于2023年核算注销。关于相关记账凭证保管不当,我局住保中心将积极联系原洪腾物业公司财务会计熊德彪等人进行寻找。同时汲取洪腾物业公司的教训,加强对财务凭证的保管。
(22)针对“采取会议纪要直接指定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严格执行区政府办于2023年1月5日正式发文实行《红谷滩区工程建设项目邀请招标管理办法》要求,对邀请招标项目进行严格把关。
(23)针对“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运作,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议对该项目的参与单位(代建、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参照围标、串标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4)针对“量身定做”,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1、强化职能建设,严格监督执法,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招投标薄弱环节监管。2、设置有利能增加投标人数量的评分性,增加商务评审的不确定性,以提高投标公平性。
(25)针对“围标串标规避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我局对相关单位进行了调查约谈程序,未发现实质性证据。下一步待该项目司法程序完成后,我局将根据司法部门裁决、对相关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已完成调查约谈程序,经核实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为投标单位确实在同一栋大楼办公,使用同一个局域网,故IP地址相同,围标串标等违法证据不足。
(26)针对“违法分包转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博泰TOD时代港项目非我局监管备案项目,我局无查处该项目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监管权限,如情况属实,拟建议将相关线索报送至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27)针对“招标文件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管理,对其不良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同时拟出台《招标文件复核审查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工作失误。
(28)针对“工程建设项目优化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出台《红谷滩区关于暂停或取消招标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29)针对“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要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领导同志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党建工作,形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
(30)针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拟出台《红谷滩区住建局工作交接管理制度》,同时今后将严格执行局AB岗工作制,确保A岗领导不在岗时,B岗责任人接替A岗的工作,并将相关工作交接到位。
3.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方面:
(31)针对“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为:拟参照市建设局执法机构与职能的设置,建立健全我局执法机构,完善相关执法程序和职能,待完善后我局将对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32)针对“党建材料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加强理论学习和文字功底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扎实提高支部年度计划和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撰写质量。
(33)针对“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材料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使其熟悉掌握发展党员的业务,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规范发展,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3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三会一课”及会议记录本记录质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35)针对“人员调整频繁,行政效能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做到科学规范,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记录并妥善保管,工程项目资料一律数据化,落实到专人管理。
(36)针对“机构设置挂牌不规范,编制管理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严格按照局三定方案,对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挂牌运行。一是立即加挂“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二是立即将“招投标中心”撤下来,改挂“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招标股”牌子。消防审批股、安监股均已并入建管股。
(37)针对“借用人员较多,下属事业单位进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目前,根据《红谷滩区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退工作方案》,我局已清退借用人员26名。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录用制度,加强对录用程序的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8)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1.李刚祥的问题经局党组认真研究,对其进行全局通报批评,责令李刚祥提交了请假条。2.李树林问题已在区委组织部报备,提供了李树林的住院证明,履行了请假手续。
(39)针对“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已根据指出问题进行了整改。下一步,我局将对此类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教育监督,切实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40)针对“企业法人未及时变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区住建局2023年第2次“三重一大”会议已明确,拆迁代办处法人由夏贤平变更为程玉龙,相关法人代表变更事宜正在办理。
(4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为:一是严格按照区纪委工作提示内容,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对照“两个清单”内容,主要负责人做到亲自部署、高位推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责任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规范各级干部行为,不断提升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执政环境。
(42)针对“省委巡视、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针对省委巡视提出的7条“断头路”问题的整改进度为:目前已打通5条,正在加快推进剩余2条“断头路”建设。
对拆迁户长期未办理结算问题的整改进度:经梳理核实四个片区档案,凤凰洲共2893份档案,结算工作已完成80%;沙井街办共1587份档案,结算工作已完成26%;九龙湖共2638份档案,结算工作已完成27%;红角洲共4063份档案,结算工作已完成25%。
(43)针对“省委巡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存在应付整改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1、按照相关人防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大宣传,通过媒体,并向各项目单位下发告知单等形式加大宣传。2、长期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积极协调合同矛盾双方在现行人防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范畴内,通过自主协商的形式将人防车位变卖的问题整改到位,如协商未果的,将引导双方通过司途径解决。3、红谷滩区已落实人防区域标识标牌,省、市办也将设置人防标识标牌纳入人防工程质监验收内容。针对2018年年底前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未设置人防标识标牌的,市办已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中标单位,对2018年年底前已竣工的人防工程补装人防标识标牌,目前已全部完成施工,我办正配合市办进行逐步验收。
第三部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将巡察整改推向深入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新要求相比,仍然还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是一是疫情严重干扰了整改工作;二是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等高校属省管厅级单位,我区难以对其公租房分配行使监管权利;三是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审批和监管均在市住建局,我区无法在前期有效介入,致使房地产涉稳工作不能提前预警,只能被动处置;四是装修消防行政审批工作中,因群众带来的材料不全等一系列问题,导致难以做到“只跑一次甚至一次不跑”的要求;三是依据红拆办字【2008】02号关于下发《关于明确安置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对确有困难的拆迁户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街办(管理处)认定后先予收取结构差价的一半,待办理产权证时再全额收取,至今农房仍不能办理产权证,导致拆迁户对结算工作抵制情绪强烈,直接影响问题整改工作进度。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区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于还在进行的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务求落实到位;对于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常态管理,特别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力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净化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水平。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灵魂和主线,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新年致辞中所讲“幸福是奋斗出来的”的精神和要求,围绕部门职责,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我局系统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抓牢抓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坚决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定不移抓好全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督导,健全和完善主体责任落实的制度措施,压紧压实全局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工作与全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认真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抓好我局各级党组织基层党建责任清单的履行,强化局领导班子成员到挂钩联系点督导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重大事项的监管,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进一步防范廉政风险。
(四)坚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好选人用人这个“风向标”,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基层导向,选优配强我局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注重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培养,搞好班子团结和协作,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全面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等“八大本领”,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和反腐倡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认真查找整治“四风”问题,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91—83839645;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红谷滩区住建局;邮政编码:330000;电子邮箱:125508841@qq.com。
中共红谷滩区住建局党组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