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北京遗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
一、北京遗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
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具体如下:
1. 不涉及房产、车辆、土地的,继承公证在继承人所在地的县或区公证处办理。
2. 如果是涉及房产、车辆等不动产或准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应当到财产所在地的县或区公证处办理。另外,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已经发布通知,取消了继承中强制公证的规定,所以继承人可以选择先办理公证再继承,也可以不办理公证直接继承。总而言之,要根据具体继承的财产内容来确定北京遗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
二、涉外继承公证要怎么办理?
1、涉外继承公证的管辖。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涉外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2、申请涉外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当事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填写涉外公证申请表,注明办证目的、用途,证书使用地,所需译文、份数等,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和代理权证明;
(2)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国外提供的死亡证明应经过公证、认证;
(3)遗产状况证明;
(4)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
(6)其他有关材料。如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