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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辞职的规定有哪些<劳动法辞职工资发放规定及违法行为>

劳动法对辞职的规定有哪些

一、劳动法对辞职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对辞职的具体规定: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员工主动辞职工资什么时候发

离职人员工资发放时间是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一并结清工资。但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口头申请辞职是否有效

员工口头辞职,用人单位接受的有效,否则需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存在法定单方解除事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找法网提醒您,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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