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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陕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选拔与管理>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有关高校,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要求,弘扬教育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助力乡村教育振兴。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3〕6号)和《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23〕5号)精神,省教育厅实施“陕西省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名师引领行动”项目,为指导市(县、区)和相关项目承办机构组织好项目实施,制订《“陕西省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名师引领行动”项目实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9月27日

陕西省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名师引领行动项目实施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切实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以教师共同发展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师德为先、质量为重、城乡协同的基本理念,持续发力、精准实施,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省基础教育教师专业素养、教学实践与研究创新能力。

(二)基本原则

1. 城乡一体。坚持城乡协同发展理念,发挥省级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为县域教师和乡村教师提供专业成长的平台和机制,解决优质教师资源总体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的矛盾,进一步缩小教师队伍校际、城乡、区域差距。

2. 共同学习。坚持同伴互助、专业引领、取长补短,建立学习共同体,改善乡村教师成长环境,优化成长资源,实现城乡教师相互学习,共同成长。

3. 能力提升。坚持以提高教师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为主,提升城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促进资源共享共用,同伴互助,全面提升城乡教师专业水平。

4. 机制创新。坚持因地制宜,创新项目实施体制机制,一县(区)一策、一校一策,努力满足教师的发展需求,探索教师成长的有效机制,加快城乡教师培养培训提质增效,促进城乡教师双向成长。

(三)目标任务

到2035年,实现项目全面覆盖省内所有农村县(区)基础教育各学科学段,其中省级项目县(区)30个左右,市级项目县60个左右,项目县基础教育乡村5000名“种子教师”成立学习共同体。切实提高乡村教师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为乡村培养一批“用得上、教得好、留得住”的优秀教育人才,为实现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与保障。

二、基本模式

(一)共同体组建

项目分为省级和市级两类。

省级项目由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遴选项目承办机构、项目县(区)和指导教师团队。省级项目的实施以县为单位,以省级基础教育骨干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为主体,以县级种子教师为成员,组建学科“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共同体活动周期为三年。

市级项目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方式参照省级项目组织。

(二)主要内容

聚焦县域教师学科教学,教学管理和专业成长中的困惑与问题,以提升县域教师队伍教书育人能力为目标,促进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并重,课堂教学能力提升,发挥学习共同体建设的平台作用,遵循县域教师专业发展的特点,通过教育思想引领、导师跟踪指导、名校浸润跟岗、同课异构、教学资源共享,课题研究等形式,搭建城乡教师学习交流、互助提升的“立交桥”“蓄能站”。

(三)共同体成员

1. 指导教师:主要从陕西省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中遴选。

2. 种子教师:种子教师是由项目县青年骨干教师组成。通过教师申报、学校审核、区县遴选最终确定人选。

(四)实施阶段

每个项目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一轮,每轮四个阶段。

1. 名师问诊。摸清问题,有的放矢,精准施策。一是“种子教师”自诊:种子教师围绕自己对教材的理解,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学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困惑进行自查,并提供给导师;二是线下问诊:名师走进种子教师的课堂,通过查看教学设计、推门听课评课、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问题诊断;三是线上会诊:每名种子教师为名师提供五节录像课,建立学科组微信群,由名师主持相互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在线教学研讨,通过线上听评课与教学交流,进行问题诊断。四是名师引导:名师根据教师自诊、线上、线下问诊进行综合研判,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活动方案。

2. 名师视导。聚焦问题,加强引导,答疑解惑。一是课堂视导:开展线下同课异构,教学内容由种子教师确定,在课堂评议中找差距。二是培训视导:针对种子教师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名师以微报告的形式进行专题培训。三是跟岗视导:种子教师走进导师学校进行不少于三天的跟岗学习,听课不少于10节(其中听名师课不少于3节),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1次。(费用由种子教师所在单位承担)

3. 名师领航。示范带动,量身培养,全面提升。一是读书领航:名师推荐两本教育专著,确定阅读时间,确定学习要求,开展不低于2次的读书交流活动,每本书种子教师要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笔记。二是研究领航:名师团队指导种子教师通过参与自己课题、指导申报课题等方式,提升种子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三是教学领航:名师团队送课上门,示范课不少于3节(1节线下课,2节录像课)。四是思想引航:名师的教学主张、教学模式、教研方式要在“种子教师”所在学校进行运用,“种子教师”学校要提供佐证材料。

4. 成果展示。总结经验,加强整改,保证质量。一是教学展示:每名“种子教师”提供1节成果视频课,并附交1份教学反思,实施单位组织专家统一评审。二是成效展示:通过线上问卷的形式,对种子教师的成长情况进行调查,精确分析得失。三是评价展示:“城乡教师发展共同体—名师引领行动”每年进行年度考核。

三、工作机制

(一)管理机制。项目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单位承办,市县教育部门统筹。坚持“行政推动、名师引领、资源共享、全员提升”原则,由项目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项目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项目承办单位、所在学校进行协同监督和管理。

(二)运行机制。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工作,包括制订项目实施方案,选拔导师团队成员、组建城乡学习共同体,项目应用推广,导师团队培训和种子教师管理、培训与指导等工作。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共同体开展活动提供保障,构建“种子教师”动态管理机制,负责种子教师选拔、调配和督促工作,种子教师所在学校负责共同体日常管理工作,为种子教师开展活动提供各种支持。

(三)评价机制。实行联袂考核机制。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对项目承办单位进行考核,负责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遴选和考核。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对名师的考核,负责对共同体绩效的考核。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种子教师及其所在学校的考核,实行种子教师动态管理机制。

(四)项目申报。省级项目县实施主体单位,在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指导下与县区联合申报承办。市级项目县的确定由市教育局遴选,纳入省培项目统一申报,规范管理,通过组织实施省培项目提升县区师训能力建设。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出台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督促落实,为项目开展提供坚实支撑和有力保障。省教育厅将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立项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名师食宿、劳务及共同体资料、成果展示、宣传等。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三)鼓励自主创新。鼓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承办单位、学校和名师,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开展项目实施理念、方式、模式、评价等方面的创新探索,形成百花齐放的多样化的项目实施模式。

(四)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介实施过程中的优秀成果,加大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典型事例的挖掘。创新传播方式,探索用好网络直播、微视频与短视频等社会大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方式,讲好项目故事,助力乡村教育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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