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细则格式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细则
一、劳动保护用品使用
1、进入作业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者,考核20元/件;
2、作业时或厂房内不戴安全帽者,考核30元/次;坐安全帽者,考核50元/次;作业时或厂房内未系安全帽带者,考核10元/次。
3、打磨、金属切削、金属切割等作业不戴防护镜或防护面罩者,考核50元/次。
4、戴手套打锤或操作转动设备、工具的,考核责任人20元/次。
二、检修牌使用
5、检修设备未停电、挂牌,有轨设备未设轨道卡的,考核项目负责人50元/项;检修作业结束后未及时摘牌的,考核项目负责人10元/项。
6、检修牌填写不规范的,考核项目负责人10元/项;检修牌挂牌位置不正确的,考核项目负责人20元/次。
7、检修负责人未亲自挂牌或亲自到场确认挂牌的,考核责任者50元/次。
三、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者,考核50元/人次。
9、高处作业时坠落工器具、零部件等物件的,考核责任班组20元/件。
10、高处作业未在下层相应危险区域边缘设警示标示或警戒线的,考核项目负责人20元/次;
四、转动设备使用
11、正在使用的转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失效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12、使用高速转动设备或工具打磨或切割木头、铜件、铝件等软物件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13、违规使用氧气接各类风动工具的,考核责任者100元/次。
五、有限空间内作业管理
14、管道、容器等可能触电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照明电压超过36V的,考核项目负责人50元/次、考核责任班组长30元/次。
15、暗井、容器、管道、灰仓、燃气炉底等可能存在中毒、窒息危险的有限空间内检修作业未进行检测、未采取强制通风措施、无专人监护的,考核项目负责人100元/次、考核责任班组长100元/次。
16、未办理完有限空间作业证即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考核责任班组长5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50元/次,考核责任人50元/次。
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区域作业
17、氮气、氩气设施及可能存有氮气、氩气等缺氧区域内的设备检修前未进行检测、未采取强制通风措施、无专人监护的,考核项目负责人100元/次、考核责任班组长100元/次。
18、在煤气设施附近休息、吸烟、睡觉的,考核责任者50元/人次。
19、未按规定堵盲板、未做煤气含量、氧气含量检测即行煤气设施检修的,考核项目负责人100元/次、考核责任班组长100元/次;煤气设施需动火检修,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即行动火的,考核动火人100元/次、考核责任目负责人100元/次。
20、煤气、天然气区域设施检修前,未使用煤气检测仪器进行现场检测再确认的,考核项目负责人50元/次;煤气、天然气区域设施检修未佩戴报警器的,考核责任目负责人100元/次。
七、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
21、电焊机二次输出线接头(不包含端子接头)未进行有效绝缘防护的,考核责任班组30元/处。
22、焊、割未经彻底清洗的各类密封容器者,考核责任人100元/次;焊、割带压力的各类密封容器、管道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23、焊、割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距离小于5米且无可靠安全隔离措施或乙炔瓶与氧气瓶、氧气阀门之间距离小于5米的,考核责任者30元/次。
24、氧气带、乙炔带、二氧化碳输气管漏气或氧气表、乙炔表、二氧化碳计量表接头漏气使用的,考核责任班组30元/处;使用损坏的氧气表、乙炔表、二氧化碳计量表的,考核责任班组20元/项。
25、氧气阀表箱使用结束后未拆除氧气带头或未关闭氧气阀门的,考核责任班组20元/次。
26、氧气瓶、乙炔瓶、氮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气瓶等在使用过程中未放稳倾倒或被挂倒的,考核责任者50元/次;乙炔瓶卧放使用的,考核责任者100元/次;使用中的各类气瓶安全附件缺失的,考核责任班组10元/次•项。
27、在氧气、天然气、煤气管道附近检修作业时,严禁在管道上进行引弧、焊、割作业,违者10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50元/次;在未泄压的压缩空气管道上进行焊、割作业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30元/次。
28、焊、割作业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隔离措施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30元/次。由此引发着火或轻微烧伤的,考核动火人10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100元/次。
29、焊接电缆线有裸露的,考核责任班组20元/次。
八、起重作业
30、在吊物下经过、逗留的,考核责任人20元/次;在吊物下进行检修作业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31、长距离使用磁盘吊吊运物件的,考核责任人30元/次;不摘磁盘进行吊运物件作业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32、天车工作业过程中未经地面人员指挥,擅自起升或降落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吊运物体在人员上方运行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天车吊装作业过程中自行换班的,考核责任人30元/次;天车吊装作业过程中接打电话或看书、玩手机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33、天车检修作业前未停电、未挂检修牌、未设轨道卡、未挂红色标识的,每项考核项目负责人30元/次•项;在天车小车轨道梁上行走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34、各类起重设备、工具必要的维护、保养、运行、检查记录缺失的,考核班组长10元/次。
35、各类起重设备、工具维护、保养不及时造成安全装置失效的,考核班组100元/次,考核责任班长100元/次。
36、各类起重设备、工具隐患未消除而使用的,考核责任人3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20元/次。
九、车辆管理
37、叉车违规载人的,考核驾驶员30元/次,考核乘车人20元/次。
38、箱体汽车人、货混装的,考核乘车人30元/次。
十、消防安全
39、重点要害部位未办理动火证即进行动火作业的,考核动火人10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100元/次;重点要害部位办理动火证但未采取防火、灭火措施即进行动火作业的考核动火人5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50元/次。
40、在易燃易爆品附近动火作业未配备消防器材的,考核动火人3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20元/次。
41、重点要害部位、场所内及易燃易爆品附近吸烟的,考核责任人30元/次。
45、灭火器过期或附件缺失没有及时更换的,考核责任班组长20元/瓶。
十一、电气作业
43、电气检修未执行停电、挂接地线、放电、挂牌、监护制度的,考核项目负责人100元/次•项,考核班长50元/次•项;作业前未进行验电确认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44、非专业电工擅自拆、装电器设备或拆、接220V以上电源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十二、隐患排查与整改
45、有悬挂物的区域内检修前,未进行悬挂物危险确认和清理即从其下面行走或检修作业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考核项目负责人50元/次。
46、各类设备检修后,其安全防护装置没有恢复或安全防护装置缺失的,考核责任人30元/项,考核项目负责人10元/次。
47、班组休息室、检修仓房、焊工房、检修作业区等所辖区域内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查出或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考核责任班组50元/项。
48、对作业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即行作业的,考核项目负责人50元/次,考核班组长30/项。
十三、事故管理
49、职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险肇事故),无论有何后果,未在第一时间上报车间的,考核责任班长100元/次;隐瞒不报,一经查出,考核责任班长200元/次;班组未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未进行事故分析和制定安全措施(必须是书面的)的,考核班长50元/天。
50、职工在检修作业中发生险肇以上事故的,区域长、班长、青安岗长依照当年安全责任状考核。
十四、其他
51、高压设备未泄压即进行拆卸作业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不关闭风源拆卸风动工具的,考核责任者50元/次。
52、危险区域作业未安排监护人的,考核项目负责人30元/次、考核责任班组长30元/次;安全监护不力的,考核监护人50元/次;监护人员擅自脱离现场的,考核监护人100元/次。
53、检修前的安全措施实施未落实或明显不当的,考核项目负责人30元/项。
54、班长安排工作时未详细说明作业所涉及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未指定项目负责人的,考核责任班组长20元/项;班组长或项目负责人违章指挥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对各级检查中发生的考核无法落实责任人的由责任班组长承担。
55、车间组织的各类安全考试不及格者,考核20元/次,并补考;补考不及格者,加倍考核再补考,以此类推。
56、外来人员在班组责任区内违规作业发生的考核由责任班组承担。
57、不按规定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的,考核责任班组长30元/次;班组安全标准化岗位活动记录不规范的或空洞无内容的,考核责任人10元/次•项;拿不出班组安全标准化岗位活动记录的,考核责任人20元/次•项。
58、对及时阻止非本人责任的各类事故发生的,奖励100~200元;对及时排查整改辖区内各类事故隐患的,奖励30~200元。
59、因违反规章制度被上级考核的,由责任班组或责任人承担。
60、本细则与公司或检修厂相关规定发生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60、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5年3月31日
收银制度
篇2: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结合大同至西安铁路客运专线施工生产的特点,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及铁道部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同至西安铁路客运专线建设范围的安全生产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影响的紧急事件)。
第二章工作原则及目标
第四条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施工单位的基础作用。
第五条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一领导和各现场指挥部的协调下,各施工单位负责有关事故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故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事发地所属现场指挥部为主,相邻现场指挥部及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援助。
第七条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处理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第八条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害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九条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参建施工单位为主体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有关地方政府,充分动员和发挥所有参建单位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第十条工作目标。更好地适应施工生产的需求,给施工人员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边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第三章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
第十一条应急救援机构分为一、二、三级设置,公司设一级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设置二级救援指挥小组,各标段项目部(施工单位)设置三级应急救援实施领导小组。
公司一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1.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一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组员为各业务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
2.职责
负责编制全线特别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负责救援指挥及相关协调工作,同时负责对全线灾害事故进行信息收集、分析与处理,对全线灾害事故的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现场指挥部二级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1.机构设置
各现场指挥部成立突发事件二级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组长由指挥长担任、副组长由安质部现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组员为现场指挥部各专业工程师及各监理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部办公室。
2.职责
负责编制管段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灾害事故发生后,负责指挥、协调施工单位应急反应行动;与外部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系;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决定应急撤离。
施工单位三级应急救援实施领导小组
1.机构设置
施工单位成立应急救援实施领导小组,由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任组长,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业务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下设伤员营救组、物资抢运组、抢险组、保卫疏导组、物资供应组、临时医疗组等专业组。
2.职责
负责编制管段范围内可能出现的各种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按程序报批实施;负责灾害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和协调,保证现场人员和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控制紧急情况,及时保持与二级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一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的联系;做好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络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负责应急撤退的现场指挥。
第四章应急预案管理
第十二条管理原则。
应急预案实行“分级编制、分类管理”的原则,应急预案分四级编制,其中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特别重大(Ⅰ级)事故应急预案、指挥部编制重大(Ⅱ级)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单位编制一般(Ⅳ级)、较大(Ⅲ级)事故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分级响应与实施。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
1.总体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有坍塌、火灾、水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应急预案应立足于突发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2.组织机构要求
应急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救援组:单位(项目部)对应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构成。
3.职责要求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现场发生突发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救援组长。
相关救援工作小组的职责:
(1)伤员营救组:引导现场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人员由作业工区责任人及施工人员组成。
(2)物资抢运组:抢运可以转移的场内物资,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带;人员由物资部门责任人及仓库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组成。
(3)抢险组:其任务是根据抢险指令,及时负责扑救、抢险,并布置现场人员到医院陪护。当事态无法控制时,应立刻通知联络组拨打政府主管部门电话求援。
(4)保卫疏导组:对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工作,疏散场内外非应急救援人员撤出危险地带;人员由保卫部门责任人及后勤、施工人员组成。
(5)物资供应组: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应的物资,提供相关的安全装备;人员由综合部责任人及后勤、施工人员组成。
(6)临时医疗组:对受伤人员作简单的抢救和包扎工作,及时转移重伤人员到医疗机构就医;人员由现场医务人员和后勤及施工人员组成。
4.救援器材要求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可基本满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6)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5.培训要求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6.通信联络要求
项目部必须将110、119、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7.事故报告要求
工地发生突发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应到达现场;
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的演练
1.相关培训
应急预案确立后,各施工单位按计划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反应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使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救援责任。
具体要求如下:
(1)公司、现场指挥部一、二级救援组织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培训。
(2)施工单位三级救援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3)新加入的施工人员必须及时进行培训。
(4)培训的内容
1)灭火器材的使用及步骤训练;
2)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及个人防护措施;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及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
5)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2.预案演练
各级应急救援领导(实施)小组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把指挥机构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演练要根据制定的计划定期进行,出现特殊情况时不定期进行专项演练,演练内容如下:
测试预案的充分程度;
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和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
测试现有应急反应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
提高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
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预案的缺陷和不足。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应急响应。
发生灾害事故→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求助电话)→启动救援预案→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保护现场、上报有关部门等→善后处理。
1.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立即向现场指挥部安全事故突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政府和部门。应急处理实施过程中,要及时续报相关情况。
2.紧急疏散及紧急避险
在发生重大事故,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公司、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对可能威胁到场外居民(包括相邻单位人员)安全时,现场指挥部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灾害事故发生后应有紧急避险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以及在抢险时发生二次事故。
3.先期处置
突发灾害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依靠本施工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的发展。
4.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件,公司一级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及现场指挥部二级救援指挥小组联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救援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指挥和协调
根据灾害事故等级启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响应后,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6.医疗卫生救助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特殊情况下,及时联系事故灾害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8.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施工单位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决定应急状态下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9.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10.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灾害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第六章后期处置
第十六条现场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事故灾害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生产秩序。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发生后,施工单位及时联系保险机构进场开展应急救援人员、财产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第七章其他要求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司及相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第二十条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依据
第二十一条依据公司安全奖惩制度,对事故过程中相关人员进行奖惩,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3:车队运输安全管理细则
车队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往往数额巨大,保险费也会随着意外数目及赔偿金额的上升而大幅度调高。因此,车队事故除了导致直接的经济损失外,还有庞大的间接成本损失。
风险评估可以让车队管理层找出隐患并制定控制措施。管理层首先要辨识与车队有关的工作活动,例如在公路上行驶、装卸货物、维修车辆等,再从这些相关活动中找出各种危险源。同时,管理层也应辨识可能受影响的人员包括司机、跟车工人、维修工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等。管理层应多听取员工意见,以确保没有遗漏重要的资料。之后,便可为每一个危险源可能产生的后果作出评估。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及其发生的可能性来评定风险级别。
如果消除危险源是不可行的,便应考虑减少风险。改变工厂的布置,减少人车争路,或是在车辆上加上限速装置,这都是减少风险的措施。其次,可设立安全工作管理系统,例如强制执行车速限制。指导及训练员工,使他们小心工作,并采用个人防护装备。较重要的危险源及其可行的控制措施应书面记录,方便有关员工了解。
管理人员亲身参与能起带头作用,例如巡视车队、参与正式和非正式的日常会议和工作讨论。引入赏罚制度,也是管理层应当考虑的。单位应向员工展示有关的安全政策,并阐明员工的责任、安全工作程序、其他有关指导及训练的参考资料及进行安全表现的汇报等。为了加强员工与管理层的紧密合作,成立专职安全工作小组是有效的方法之一。管理层要授权和投入资源给这些组织,使它们能发挥作用。
单位应安排资深导师为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提供训练。训练可以分为:为新入职员工而设的基本训练;为未符合资格的司机而设的补救训练;让司机定期重温有关的驾驶知识;让需要驾驶特殊车辆或附属设备的员工修读专门知识。
单位要规定何种事故是需要司机呈报的,并制定事故呈报及处理步骤。对较严重的事故,单位要进行调查。牵涉外界的伤亡事故,更要及时派人到现场调查,收集资料,以防止同类事件发生,并作为日后赔偿的参考。肇事司机在调查结束后应接受面谈,或被告知分析结果及改善措施。
管理层应定期计算整个车队的事故率,每个司机也应有个人的事故记录,并配合相应的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