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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分析报告税收风险分析报告精选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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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执法风险的成因分析

孙玉军 发布于: 20xx年3月11日 访问次数:865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依法治税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增多,反映出广大纳税人对维护自身权益意识的提高,也反映出税务机关税收执法质量不高。税收执法风险居高不下,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因素 (一)立法层次不高。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构成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及国际税收协定。但是我国目前尚无税收基本法,只有《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三部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制定,其他的各单行税种都是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的单行条例,加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各类管理办法。由于缺少《税收基本法》对中央和地方拥有哪些税收立法权作出具体规范,使得税收政策频繁调整,产生大量的短期行为。

(二)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由于我国《税收基本法》的缺位,税收立法层级较低,从而出现了大量的税收法规和部门规章,并在对税收法律层层细化的过程中对涉税事项作出具体规定,这往往会出现下位法代替上位法冲突的情形。按照行政法效力冲突的解决原则――法律优位,在税务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依据税收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然会面临撤销甚至败诉的风险。

(三)税收司法保障力度薄弱。《税收征管法》中对涉及偷逃抗骗及增值税#5@p违法犯罪情节严重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以及19xx年1月19

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涉税案件的专业性较强,司法机关执法人员不熟悉税收、财务等专业知识,往往出现涉税案件移送难的情形,税务机关没有司法权限,对于此类案件常以罚款了事,以罚代刑,难以体现税法的震慑力。

二、信息因素 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弊病,税收执法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组织财政收入,总是以尽可能少的征税成本来实现税收收入的最大化。而纳税人总是想尽可能的少纳税,由此以来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始终处于税收博弈过程之中,纳税人比征税人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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