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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国资系统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国资系统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国资系统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10月1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郝鹏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2023年10月17日 19:28:3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以下统称国资系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资系统企业基本情况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李克强总理、栗战书委员长、韩正副总理等领导同志多次对国资国企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专门部署,要求国有企业调整布局结构,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推进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提升改革综合成效,提高核心竞争力。国务院专门成立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国务院国资委和各级地方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人大监督要求,扎实推进国资国企工作,坚决守护好、发展好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截至2023年底,国资系统企业共1.3万家(包括中央企业97家,省级企业990家,地市及区县级企业12294家),各级子企业16.7万户,资产总额201.3万亿元、所有者权益66.8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47.9万亿元。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资产总额63.4万亿元、所有者权益22.2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13万亿元;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相继涌现,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综合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国有资产质量效益不断提高。一是规模实力显著增强。截至2023年底,国资系统企业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较2012年底分别增长1.8倍和1.6倍。其中,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基本翻番,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从54家增加到80家。二是经济效益稳步提高。2023年,国资系统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59.1万亿元、利润总额3.6万亿元,较2012年分别增长55.3%、78.8%,实现增加值12.6万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2.8%。其中,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31万亿元、利润总额1.9万亿元,较2012年分别增长38.8%、46.9%。三是运行质量明显改善。2023年,国资系统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5.9%,较2012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全员劳动生产率40.3万元/人,较2012年增长45.4%。其中,中央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6.1%,较2012年提高1.1个百分点;全员劳动生产率56.3万元/人,较2012年增长47.3%。

(二)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持续优化。一是过剩产能和低效无效资产加快退出。截至2023年底,中央企业所属2041户、地方国有企业所属2620户僵尸企业及特困企业已基本处置完成;中央企业累计分别化解煤炭、钢铁过剩产能1.14亿吨和1644万吨,超额完成预定任务。2012—2023年,国资系统企业利用产权市场处置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回收资金超过1万亿元;中央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盘活存量国有资产1.4万亿元。二是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2023年,中央企业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9505亿元,同比增长33%,占全部投资20%,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投资完成额占全部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83%。三是境外投资和国际化经营深入推进。截至2023年底,中央企业境外资产总额8.1万亿元、所有者权益2.3万亿元,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经营单位7180户,高质量建设了比雷埃夫斯港、中白工业园、蒙内铁路、中老铁路等一批标志性重大项目。

(三)国有企业服务国家战略坚决有力。一是基础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国资系统企业提供了全国近100%的原油产量和上网电量、97.4%的天然气供应量,搭建了覆盖全国的基础电信网络,在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运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促进区域发展成效明显。围绕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地区崛起、西部大开发,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2023年中央企业与地方签署战略合作项目390个。三是科技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截至2023年底,中央企业拥有有效专利总量约77万项,较2012年底增长3倍,在载人航天、特高压输变电、移动通信、探月工程、北斗导航、国产航母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成果。

(四)国有经济社会贡献更加突出。一是积极保障财政收入增长。2012—2023年,国资系统企业上交税费25.9万亿元,约占同期全国税费收入的1/4。中央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6618亿元,向社保基金划转国有资本1.1万亿元、占中央层面划转总额的80%以上。二是带头降低社会运行成本。落实提速降费、降电价等政策,2023年有关中央企业降费让利超过5000亿元。积极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建立健全清欠长效机制,截至2023年底,累计清欠超过1200亿元。三是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中央企业积极做好援疆援藏援青对口帮扶任务,定点帮扶246个国家扶贫重点县(占全国42%),截至2023年底已有219个宣布摘帽,承担1.1万个地方安排的结对帮扶任务,累计投入帮扶资金超过230亿元。在保障能源资源安全、抢险救灾、节能减排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和四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国资系统企业、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6.8%、65%,同比分别下降0.6和0.7个百分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国资系统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坚决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持续加强国资监管体系化专业化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各级国资委持续提高国资监管专业化能力,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系统完整、上下协同、科学高效的国资监管体系。一是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坚持依法依规行权履职,加强重点领域建章立制,使法规制度更加符合管资本为主要求、更加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二是持续完善工作体系。围绕履行出资人职责,不断完善规划投资、预决算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考核分配、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等工作;围绕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断强化产权管理、统计评价、财务监管等基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推动工作;围绕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切实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三个方面工作紧密联系、相互促进,贯穿了国资监管全过程,涵盖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方面。三是持续完善监管格局。组织编制“十四五”国资国企三级规划,加强对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促进国有资本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省级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比例已经达到90%,其中17个省份超过95%。

(二)深入推进职能转变,不断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制定《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推动向更加注重基于出资关系的监管、国有资本整体功能、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提升质量效益转变。一是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国务院国资委两次调整内设机构、优化职能配置,取消、下放、授权监管事项43项,出台并动态调整权力和责任清单,监管重点聚焦优化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27个地方出台职能转变方案、37个地方出台权责清单,累计取消、下放监管事项696项,职责边界更加清晰、行权履职更加规范。二是改进监管方式手段。按照国资系统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有针对性地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初步建成全国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实现了对国资监管重点工作的在线监管,有力促进国资监管由结果静态向实时动态转变。三是不断完善考核体系。坚持正确考核导向,更加注重服务国家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更加突出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更加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对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和研发投入强度等指标的考核,引导企业坚守责任使命、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服务国家大局。

(三)调整优化布局结构,不断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强化出资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加快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一是大力推动重组整合。党的十八大以来,按市场化原则完成22组、41家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中央企业数量从2012年底的117家调整至2023年底的97家,进一步增强了对行业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重组后的中国远洋海运综合运力、干散货船队、油轮船队、杂货特种船队、集装箱码头吞吐量等实现世界第一,集装箱运力达到世界第三;国家能源集团煤电协同优势充分发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更加有力有效;中国中车集团有效解决资源分散、重复投资等问题,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二是加快做强主业实业。推动能源企业积极保障能源安全,油气勘探开发投资快速增长;推动制造企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高速铁路动车组实现自主化、标准化和系列化,自主三代核电“华龙一号”全球首堆装料;推进煤炭、煤电、海工装备等领域专业化整合,集中优势资源做强做优实业。三是扎实推进瘦身健体。开展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专项行动,中央企业累计减少法人1.5万户,减少比例达28.4%,管理层级全部压缩至5级以内,企业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集团管控能力和运行效率显著增强。

(四)改革授权经营体制,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改组或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一是深化试点内容扩大试点范围。截至2023年底,21家中央企业和118家省级国资委出资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通过厘清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权责边界,指导试点企业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导向,加快打造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平台,建立起了界面清晰、精简高效、运行专业的管控模式。二是有效发挥产业培育和结构调整作用。指导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战略性核心业务控股为主,推动产业聚集、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通用技术集团把培育发展机床产业放在战略首位,加大机床企业整合力度,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中粮集团积极开展海外并购,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能力明显提升。地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引入龙头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产业园区等方式实现高端产业聚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三是不断强化国有资本运营功能。指导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财务性持股为主,搭建基金投资、股权运作、资产管理、金融服务等专业平台,建立以风险投资、结构调整两个国家级基金为核心的基金系,在支持企业落实国家战略、强化科技创新、降杠杆减负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积极开展股权运作,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有效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

(五)提升国资监督效能,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突出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时效性,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一是完善监督体系。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精神,配合做好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转隶工作,积极探索国资监督的新途径新方式,强化对资产交易、产权流转和境外投资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加快打造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格局,构建起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监管闭环。二是整合监督力量。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监督统筹衔接,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办理制度,初步形成了内外联动、分工协作、运转高效、反馈及时的协同机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逐一深入分析、认真整改,完善机制、堵塞漏洞。三是强化责任追究。2023年,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加大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核查追责力度,积极挽回损失和降低风险,有效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三、国资系统企业改革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国资委和国资系统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落实落地,不断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和实质性突破。

(一)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牢牢把握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改革方向,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持续加大制度规范和实践探索力度。一是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前置程序,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尊重和支持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二是以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结构,落实董事会职权,中央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94.6%的地方国资委出资企业建立了董事会,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功能作用有效发挥。完善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拓宽人员来源渠道,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外部董事队伍。截至2023年底,建立了420人组成的外部董事人才库,健全退出机制,强化日常沟通和管理考核,促进忠实勤勉履职尽责。三是基本完成公司制改制。中央企业和96%的地方国资委出资企业已完成公司制改制,进一步确立了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为深入推进股份制改革、股权多元化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打下了重要基础。

(二)强化国有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坚持把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第一动力,通过深化改革推动企业加快创新发展步伐。一是根据企业创新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能给尽给、应给尽给原则,对用于企业重大科技创新的支出,凡属研发费用一律视同利润加回,凡属创新奖励一律实行工资总额单列,凡属人才表彰奖励一律畅通绿色通道。中央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2023年达到2.6%。二是集中力量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全面梳理中央企业科技攻关清单,明确攻关方向,压实攻关责任,围绕重点领域组织相关企业联合攻关,促进成果应用。目前在核心元器件、关键材料、基础软件、能源装备等领域已取得阶段性突破。三是让科技人才在国有企业充分施展才华。综合运用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和科技成果收益分配等措施,加大对科技人才激励力度,加强引才育才工作,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截至2023年底,中央企业拥有研发人员97.6万人,同比增长11.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216人;拥有国内研发机构4153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91个,占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50%以上;牵头或参与15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共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620项,约占同类奖项总数的1/3。

(三)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动力。紧紧围绕激发活力、提高效率,指导推动企业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反应灵敏、运行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一是全面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对改革成果“扫描画像”。积极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中央企业621户子企业选聘职业经理人近5000人,省级国资委出资企业选聘职业经理人3000多人。持续深化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打造激励与约束并举、效率与公平并重的薪酬分配体系,负责人薪酬与企业经济效益、业绩考核结果紧密挂钩,不断增强信息透明度,主动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积极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截至2023年底,119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有效推动上市公司业绩提升,吸引、留住、激励关键岗位核心人才。二是加大市场化运营力度。推动国有企业大力强化集团管控,精简管理链条,打造灵活高效的运行体系。开展中央企业“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提升管理能力,平均部门数量由17个降到14个,压缩比例超过17%,平均人员数量由363人降到294人,减少比例近20%,企业管控能力和运行效率显著增强。三是加快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力度,推动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取得历史性进展,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市政社区分离移交和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基本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完成约75%,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加快推进,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四)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原则,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要求,分层分类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是不断拓宽混改领域和范围。积极稳妥深化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企业混改,稳步开展四批210户电力、民航、电信、军工等重点领域混改试点。2013年以来,中央企业实施混改4000多项,引入社会资本超过1.5万亿元,混改企业户数占比提高近20个百分点、超过70%。上市公司已成为中央企业混改主要载体,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利润分别占中央企业的68%、86%。二是有效发挥国有资本带动作用。截至2023年底,中央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引入社会资本形成的少数股东权益由2012年底的3.1万亿元增加到8.4万亿元,占比由26.7%提升到38.1%;中央企业通过产业链供应链带动上下游大批民营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参股民营企业超过6000户、投资额超过4000亿元,培育形成一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三是大力转换经营机制。推动国有企业转变对混改企业的管理方式,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混改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健全,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涌现出海康威视、万华化学、中国巨石等一批具有示范性和标杆意义的试点企业。四是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的监督。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指导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防止只投不管,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扎实开展中央企业党建落实年、党建质量提升年、基层党建推进年、党建巩固深化年专项行动,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得到实质性加强。一是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普及大落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有效机制,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推动企业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全面开展国企党建责任考核,强化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三基建设”,推动企业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国企党建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得到根本治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政治功能明显增强,广大党员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三是着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坚持“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标准,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和培养锻炼,完善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综合考核评价,深化实施人才强企战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弘扬企业家精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结构明显优化、功能明显改善、素质明显提高、活力明显增强。四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持深化标本兼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有力遏制,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有效发挥,央企驻京办等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根本整治,一批国企违纪违法问题得到有力查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得到切实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快形成。

四、工作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资国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实践充分证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是我们做好国资国企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全国人大的监督、全国人民的关心支持为国资国企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具体有以下初步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管党建与管资本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二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推动各类所有制企业深化合作、共同发展。三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国有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四是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提高配置效率,实现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相统一。五是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国资国企工作,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依法监管、依法履责,推动企业依法治理、合规经营,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六是必须坚持完善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充分发挥各级国资委体系化专业化法治化监管优势,强化国资监督效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新要求,国资国企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加快解决。一是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高端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不足,聚焦主责主业还需加强,对重要行业关键领域的控制力需要持续提升。二是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创新激励、成果转化等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动力还需进一步激发,国企改革不平衡、落实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等一些重点任务还需持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效还需不断增强,经营管理效率还有待提高。四是国资国企法治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需要根据新的实践修订完善,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五是国资监管体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还需不断健全。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当前,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国资国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国资国企闻令而动,全力以赴保障基础能源、移动通信、交通运输等行业稳定运行;抢建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和方舱医院,紧急转产扩产紧缺医疗物资、加快疫苗研制;落实国家减费降费、降租免租政策让利超过700亿元,充分发挥对复工复产的带动拉动作用;推进抗疫稳岗扩就业专项行动,8月末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同比增加7.4万人;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签约项目金额超过3200亿元;全力做好境外疫情防控工作,克服不利影响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有企业抗疫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强调在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国有企业勇挑重担,在应急保供、医疗支援、复工复产、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对国资国企广大干部职工的巨大鼓舞和有力鞭策。

面向“十四五”,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紧紧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大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加强“三基建设”,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积极弘扬企业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深化人才强企战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国企反腐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提质增效稳增长,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撑作用。指导企业克服困难咬紧全年目标任务,全力抓好经营发展,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强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产业链供应链深度合作,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力争今年绝大多数中央企业效益持续较快增长、力争中央企业总体效益实现正增长,为稳定经济运行作重要贡献。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推动企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开展提质增效和管理提升两个专项行动,提升生产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三)强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地见效,以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贯彻落实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深化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强系统集成,激发整体效应。抓好典型示范,鼓励基层创新,最大限度调动改革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人民群众对国资国企改革的获得感。在有关方面积极支持下,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改革任务,切实减轻企业包袱。

(四)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科技创新增强新发展动能。发挥国有企业在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中的关键作用和带动作用,支持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推动国有企业建立一批高水平创新联合体和公共研发平台,加强优势前沿领域技术布局,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化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集聚创新人才队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五)强化规划战略引领,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抓好“十四五”国资国企规划的编制和落实,深化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加快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剥离。着力抓好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现代化水平。抓好企业国际化经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六)强化依法监管效能,不断提高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持续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强化法治化、市场化、信息化监管。持续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强信息公开,拓展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渠道。持续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闭环,强化责任追究,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题审议,充分体现了对国资国企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努力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 辑: 夏红真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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