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入倒计时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还没申报的企业可要抓紧了,下面这篇文章总结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知识,一起来看~
Q1: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
2023年5月31日。
Q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象是哪些?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Q3: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有哪些变化?
对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对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Q4:企业实际发生但未取得合法凭证的合理支出,能否在汇缴时税前扣除?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Q5: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填报所有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单吗?
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
《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
《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
《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
《期间费用明细表》
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直接填写。
Q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具体怎么申报?
①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②点击左侧【常规申报】,在右侧申报列表中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
③进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按照页面上的“企业所得税年报纳税申报步骤”完成申报。
文章来源于:浙江税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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