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违法行为检举是维护税收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而税务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的修订则是更好地规范检举行为的必要举措。那么,最新修订的税务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中都有哪些内容呢?
第一部分:检举权利和检举义务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对提供可查证情况的行为人,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结果,并告知行为人。对于恶意捏造事实,情节恶劣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其列入税务违法行为严重失信名单。这一规定,既充分保护了检举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力遏制了恶意举报等行为。
第二部分:保密和奖励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泄露。对于检举提供重大证据,或者提供的线索经核实,已扣缴税款的,应当按规定给予奖励。这一规定切实保障了检举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更多人积极参与检举行动提供了保障。
第三部分:协同配合和信息保护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协同开展工作,确保检举工作的高效、便捷。同时,税务机关应当做好检举人提供的有关个人和单位信息的保护和管理,严格遵守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检举人的信息不被泄露、不被非法利用。
第四部分: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对于恶意捏造事实、侮辱、诽谤、陷害他人或者其他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税务机关可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在奖励机制上,还明确规定,在税务机关认定的符合奖励条件的行为人中,有权利获得奖励的举报人,所占比例在规定的总奖励金额内应当控制在30%以下。这些规定的落实,将更好地规范检举行为,提高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现、预防和治理效率。
通过这次修订,税务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更加完善和规范,将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防范税收违法行为大行其道。作为纳税人,我们要增强法制意识,积极参与税务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检举工作,推动税收体系的公正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