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方号

知方号

建筑业增值税申报表填报指南全攻略(附案例)<12%的税率怎么填纳税申报表>

建筑业增值税申报表填报指南全攻略(附案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一)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0号)增加了《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和《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

挂账留抵税额的申报表填报

挂账留抵税额的填报是申报表主表填报的主要难点。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实施之日前一个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大于零,且兼有营改增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纳税人。即在试点实施之日前,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需要进行挂账处理。申报表主表中的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的“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专用于挂账留抵税额的填写。

【案例1】某建筑安装公司销售自制铝合金门窗同时提供建筑服务(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16年5月申报期铝合金门窗业务挂账留抵税额为200万元。本月销售铝合金门窗实现销项税60万元,建筑服务销项税40万元,进项税20万元。

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100-20=80万元

2、一般货物和劳务销项税额比例=60÷(60+40)=60%

3、(允许冲减挂账留抵)一般货物和劳务应纳税额=80×60%=48万元

4、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

=100-20-48=32万元

建筑业增值税申报表填报

【案例2】A建筑公司2016年4月31日前取得跨县区工程项目。5月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工程款100万元(含税);以存款支付B建筑公司分包工程款20万元(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80180.18元,增值税额19819.82元;出租4月30日前在机构所在地购入的商品房,开具专用发票金额20万元,税额1万元。销售材料一批,开具专用发票金额5万元,税额0.85万元。购进材料一批(与简易项目无关),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购入办公用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万元,税额5.5万元。假设无其他业务,试计算5月份应补退税额及做与增值税有关分录,并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老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1、本月税金计算及会计分录:

A、收到发包方工程款100万元(含税):

借:银行存款1000000

贷:工程结算收入900900.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9099.1

B、支付分包工程款20万元:

借:工程施工180180.1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9819.82

贷:银行存款200000

C、收取租金20万元

借:银行存款21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0

D、销售材料5万元

借:银行存款58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

E、购进材料10万:

借:工程施工(或库存材料等)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F、购入办公用房50万元

借:固定资产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3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22000

贷:银行存款555000

本月可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5.5×0.6=3.3万元

13个月后再抵扣5.5×0.4=2.2万元

G、本月应在项目地预缴增值税额为:(100万-20万)÷(1+11%)×2%=14414.41元。

财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4414.41

贷:银行存款14414.41

计算5月份应纳增值税:

销项=99099.1+8500=107599.1元

进项=19819.82+17000+33000=69819.82元

应纳税额=107599.1-69819.82=37779.28元

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10000元

应纳税额合计=37779.28+10000=47779.28元

应补(退)税额=47779.28-14414.41=33364.87元

H、月末做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缴增值税)37779.28-14414.41=23364.87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3364.87

I、次月申报期缴纳税款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3364.87

贷:银行存款33364.87

2、申报表填列

注:040100工程服务增值税应纳税额(测算)=37779.28×99099.1÷107599.1=34794.83

(二)老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1、本月税金计算及会计分录:

A、收到发包方工程款100万元(含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简易计税)

借:银行存款1000000

贷:工程结算收入970873.79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9126.21

B、支付分包工程款20万元,对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简易计税)

借:工程施工194174.76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825.24

贷:银行存款200000

C、收取租金20万元

借:银行存款21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0

D、销售材料5万元

借:银行存款58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

E、购进材料10万:

借:工程施工(或库存材料等)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F、购入办公用房50万元

借:固定资产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3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22000

贷:银行存款555000

本月可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5.5×0.6=3.3万元

13个月后再抵扣5.5×0.4=2.2万元

G、本月应在项目地预缴增值税额为:(100万-20万)÷(1+3%)×3%=23300.97元。

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3300.97

贷:银行存款23300.97

计算5月份应纳增值税:

销项=8500元

进项=17000+33000=50000元

应纳税额=8500-50000=0元,留抵税额41500元

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29126.21-5825.24+10000=33300.97元

应纳税额合计=33300.97元

应补(退)税额=33300.97-23300.97=10000元

H、次月申报期缴纳税款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高顿财税学院首席讲师李晓波老师独家整理创作,转载请注明作者及高顿财税学院(ID:gaoduncaishui)即视为授权,欢迎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