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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减半征收按全额计提吗<一般纳税人附加税减免优惠>

附加税减半征收按全额计提吗

附加税减半征收按全额计提吗

对于有文件规定附加税减半征收的,按照实际计提附加税金额记账,不用全额计提后再减去一半,更不能参照购入税控盘一样全额抵减的形式.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贷:营业外收入

税法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相关会计分录:

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按规定免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六条规定:"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政策的通知》(云财税〔2023〕11号)规定:"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

本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附加税减半征收按全额计提吗?在会计上,计提减半征收的附加税的时候并不需要全额进行计提,只需要按照实际减的金额进行记账就可以了.因为是减免的税款,所以在会计上是计入营业外收入的.看完上文中会计学堂的解答,大家都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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