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所属期起怎么填写
"税款所属期"应填写实际发放工薪的月份时间.个人所得税中税款所属期填写方法:7月工资收入,在8月申报,税款所属期应该是7月.
例如:某企业9月份工资、10月10日发放,按照上述政策规定,其进行申报纳税时间应为11月15日前,"税款所属期"应填写为"10月1日-10月31日",并按照5000元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税率表进行计算纳税;扣缴义务人在10月份办理纳税申报时,申报缴纳的是9月份实际发放工薪时依法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其"税款所属期"应填写为"9月1日-9月30日",仍需按照3500元减除费用标准和旧税率表计算纳税.
所得期、所属期等概念的区别:
1、"所得期间":指扣缴义务人支付纳税人应税所得的时间,也就是纳税人实际取得应税收入的时间.
2、"所属时间(起)"、"所属时间(止)":是指纳税人该项所得的所属期间,又称为"收入所属期".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等可以通俗解释为个人取得该项收入而付出劳动的期间.
3、"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产生纳税义务的时间.扣缴义务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同时,纳税人因此产生应负担的纳税义务,所以从时间角度看"所得期间"与"税款所属时期"是同一时间段.
欠缴税款以后所属期怎么填?
"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纳税人应纳税款属于某年度、月份的时间,这标明纳税人是否按期缴纳应缴税款,区分税款属期的根本标志,是防止上下年度或者其他年度税款相互混淆,使税务机关无法检查清算纳税人应纳税款和已纳税款及应补、应退税款的有效手段.
举例:公司是14年7月成立的,今年6月去缴纳.按年度填,补交2014年度的,2014-1-1至2014-12-31.
纳税申报时不会出现所属期限的问题,但当纳税期限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或纳税期限与申报缴纳时间不在一个纳税年度时,就可能出现问题.
以上就是税款所属期起怎么填写的全部内容,"税款所属期"应填写实际发放工薪的月份时间.看完上文你学会了吗?想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