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为促进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推动相关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贯彻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市每年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2023年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会计专业课程培训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月31日。在2023年报名参加网上培训没有按期完成的,允许在2023年6月底前继续培训,逾期需要重新报名缴费;参加面授培训的,必须在当年度内完成。
二、培训途径
(一)会计专业课程培训
1.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一般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登录宁波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ningbo.gov.cn),进入“宁波会计之窗”专栏,点击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流程图操作即可。先选择培训方式,再选择培训机构。网络培训机构目前有四家,分别为:东北财经大学、高顿教育、正保会计网校和东奥会计在线;面授培训机构由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分别确认(见附件1)。
2.高级会计师(含正高级会计师)专业课程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面授培训方式。可以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面授培训班次、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各类专业课程面授培训或市财政局认定的其他形式。其中参加宁波市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班的,通过“宁波会计之窗”专栏中的“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会计人员可以参加经属地财政局备案确认的本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自行组织的培训,非本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内的会计人员参加该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组织的培训,其继续教育学分不予确认。会计人员参加未经属地财政局备案确认的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其继续教育学时不予确认。
(二)一般公需课程培训
一般公需课程培训通过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网址为:http://nbzj.chinahrt.com,在市财政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中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