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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岗街道创建儿童友好街道实施方案<城市示范社区创建方案范文>

横岗街道创建儿童友好街道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先行示范打造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意见(2023-2025年)》(深改委〔2023〕9号)、深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妇儿工委〔2023〕2号),结合龙岗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为加快推进儿童友好街道建设,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儿童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尊重儿童需求,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将儿童优先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从有到优”建设儿童友好街道,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行动原则

1.坚持儿童优先。坚持公共事业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推动儿童优先原则融入社会政策。坚持公益普惠导向,扩大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让广大适龄儿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务。

2.坚持创新引领。结合横岗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儿童友好街道建设。鼓励各部门、各社区探索建设模式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坚持全域推进。着眼与儿童相关的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各方面,全方位构筑更加适合儿童健康成长的街道环境。

4.坚持多元共建。坚持系统观念,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合力。

(三)行动目标

紧密结合街道文明创建工作,切入“从一米高度看城市”的儿童视角,从政策、空间、服务等三方面入手,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从全面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打造儿童友好“一社区一特色”,到推出街道重点特色项目,最终建设成以“儿童优先、安全横岗、法治横岗、生态横岗、科教横岗、书香横岗、活力横岗”等多元一体的儿童友好文明街道,形成辖区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营造儿童友好环境的合力。到2025年,实现辖区儿童友好社区全覆盖;各类儿童友好实践基地广泛分布,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得到充分保障,成长环境高质量、高水平,儿童服务百花齐放,全面推动建设儿童友好街道。

二、组织领导

成立横岗街道儿童友好街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共同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分管妇联工作的领导及各社区第一书记担任。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宣传)、党建工作办(团工委、妇联)、公共服务办(社会事务)、应急管理办(交安办)、城市建设办(城建、重大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城管、执法队)、综合治理办(维稳综治)、公共事务中心、市政管理中心,横岗市场监督管理所、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横岗教育办,各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工作办(妇联),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妇联主席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妇联副主席兼任,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推动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儿童友好机制

1.建立儿童友好街道联席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人人参与”的儿童友好工作格局,形成街道、社区牵头组织实施,职能部门落实,建设单位负责,专业人士、儿童及家长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妇联)

参与单位:各相关单位、各社区

2.建立儿童友好街道建设智库制度。建立儿童友好工作专家库,聘请相关专家组成指导团队,为各类儿童友好工作提供技术和专业支持,对儿童友好街道创建的行动计划、工作实施进行全程指导、会诊和评估,确保儿童友好街道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妇联)

参与单位:各相关单位、各社区

3.深化完善儿童权益保障制度。完善和优化儿童维权联办机制,落实维权责任,建立健全配套的儿童保护机制,落实儿童权益保障和关爱帮扶制度,完善儿童安全网络建设。切实提高失学儿童保障水平,有效保障困境儿童的生存、安全、发展权益,坚持“经常性关爱”和“重点帮扶”相结合,扎实开展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妇联)

参与单位:各相关单位、各社区

(二)拓展儿童友好空间

4.将儿童友好纳入街道重大项目规划。将儿童友好街道建设纳入街道道路规划建设、公配设施建设、城中村综合治理、环境品质提升、文化品牌、文明城市创建等重大项目规划中,鼓励开展儿童城市认知等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儿童认识城市的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城市建设办(重大办)

参与单位:党建工作办(妇联)、综合行政执法办(城管)、市政管理中心、城市建设办(城建)、公共服务办(社会事务)、公共事务中心、横岗教育办、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5.重点推进儿童友好中心区(即街道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将儿童友好纳入街道文体活动中心建设规划,实现多功能布局儿童友好,包括图书馆、活动中心、综合性体育馆、游泳馆、小型剧场、文化广场、母婴室、儿童议事厅、儿童阅读馆、培训教室等。

牵头单位:城市建设办(重大办)、公共事务中心

参与单位:党建工作办(妇联)

6.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按照《深圳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指引(修订版)》,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加强社区儿童室内外生活环境、活动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提升,加强社区小微空间适儿化改造,鼓励社区打造儿童“游戏空间”,鼓励和支持儿童积极参与社区建设,营造更加友好的儿童社区公共生活。在城市更新和改造中,注重保障儿童活动空间;优化空间功能布局,设置儿童无障碍通道、儿童滑梯、四点半课堂、心理咨询室、母婴室、舞蹈室、儿童游戏区、儿童图书室、儿童视角的社区文化展示区等,形成基础儿童友好空间;依据具体场地条件和社区商企资源,设置儿童小剧场舞台、儿童科普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主旋律教育基地、自然生命教育基地、传统文化教育实践基地、文化创意空间、儿童跑道、儿童运动馆、亲子菜园、儿童乐园、航空科教基地、儿童公园绿道、3D打印室、趣味图书馆等特色儿童活动空间,着力实现“一社区一特色”。

牵头单位:各社区

参与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室(妇联)

7.推进建设各类儿童友好实践基地。充分挖掘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资源,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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