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退休日期:2023年2月,退休时60岁,从3月份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
3、参加工作时间:1981年8月。
4、视同缴费年限:(1981年8月~2014年9月)=33年2个月=32.17年。
5、实际缴费年限:(2014年10月~2023年2月)=8年5个月=8.42年。
6、累计缴费年限:(1981年8月~2023年2月)=41年7个月=41.58年。
7、退休时的职务(级别):
副处级公务员,四级调研员,15级9档。
8、退休时职务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A):1969。
A=岗位工资+级别工资
=590+1379
=1969
590→岗位工资,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四级调研员(见下表)。
1379→级别工资,15级9档(见下表)。
9、计发比例(M):100%。
这位网友的计发比例由三部分构成:一是与工龄有关90%;二是独生子女加发5%;三是省厅加发补贴比例5%。三项之和为100%。
注:计发比例与退休时的工龄有关部分是这样描述的。工龄满35年及以上,计发比例为90%;工龄满30年不满35年,计发比例为85%;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计发比例为80%;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计发比例为70%。这位网友的工龄是41年7个月,所以与工龄相关这项的计发比例为90%。
10、退休时职务对应2014年9月的生活补贴(B):3398。
11、国办发(2015)3号增加退休费(C):460。
注:厅局级→700,县处级→460,乡科级→350,科员→260。
12、(2016-2023)各年增发工资合计(D):
=390+254+263.36+233.12+228.71
+200.24+(30+54.6+115.44)
=1769.47
注:390、254等……对应的年份是2016年、2017年……一直到2023年,这些数字是按着退休人员2016年~2023年相关政策养老金调整的数值。
13、住房提租补贴(E):2911。
二、预发(临时性)养老金计算
公式=基本工资A×计发比例M+退休生活补贴B+国办发(2015)3号增加的退休费C+增资合计D+住房提租补贴E
=A×M+B+C+D+E
=1969×100%+3398+460
+1769.47+2911
=10507.47
解析计算结果与核定表中数据吻合!
这位网友预发(临时性)的养老金为10507.47,真是令人羡慕!他的养老金构成当中,我们看到多了两项:一项是增资合计1769.47,第二项是住房提租补贴2911,这两项合计是4680.47。
从以上计算过程可知:黑龙江省这位网友计算预发(临时性)的养老金待遇时,没有使用乘工资增长率连乘积,而是将(2016~2023)各年养老金调整的增资求和后,计入了预发(临时性)养老金。
朋友们,这份核定表中的养老金待遇10507.47是预发的(临时性)养老金,待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之后,会将养老金进行重新核算,核算后的养老金为正式的养老金。也是退休人员享受的养老金的正式待遇。
核算以后正式的养老金与预发(临时性)的养老金会有一个差额,这个差额会遵循多退少补。所以预发的(临时性)养老金有多少?怎么算?个人觉得不是太重要,必定是临时性的,差额也会实现多退少补。而核算后的养老金(也就是正式的养老金)是多少?才是我们应当关注的重点。
朋友们,上述想法对吗?您们如何看待?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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