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方号

知方号

李剑鸣 <爱德华伯恩斯长得像>

文明史是否有可能成为一个研究领域,这取决于它能不能拥有专门的研究题材,形成独到的方法论,与其他史学领域之间形成明确的边界,同时又能对它们产生辐射性的影响。这样就需要重新界定“文明”,并以某种具有操作性的“文明”概念为核心,来构建一种或若干种文明史的研究范式。

一、“文明”概念的不确定性

不论是就用法的复杂多样而言,还是从含义的驳杂混乱来看,“文明”都可以在“麻烦词排行榜”上居前几位。不仅学术界使用这个词,而且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提到它。不过,尤论就何种含义而言,“文明”在中文世界都是一个 “舶来品 ”,因为当今人们使用的“文明”一词,同见于中国古代文献的“文明”(如《周易》中的“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并无语义学的关联。“文明”是“civilization”的汉译。“civilization”这个词出现于18世纪中期的欧洲,其产生的语境十分复杂,最初其含义就呈多样的态势。而且,在后世的使用中,这个词的内涵变得越来越复杂多样,其边界也因不断扩展而显得愈益模糊。于是,“文明”的概念就具备突出的不确定性,使得对文明史的界定也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

对于这样一个含义多样、用法混乱的词,要就其各式各样的语义做出细致的考辨,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过,即便是仅做一点粗略的类型学分析,也能看到文明概念在含义上罕见的复杂性。大致说来,学术界使用的“文明 ”一 词,在不同的情况下具有不同的学科方面的侧重或偏向。有哲学意义上的文明概念,例 如在黑格尔的理论中,文明不曾是 “绝对理念”的展现;而一般的哲学著作或许倾向于把文明看成人类的精神特质或禀赋,它把个体的人相互连接起来 。有社会学意义上的文明概念,把文明理解为人类作为群体的组织、结构、权力分配和生活方式的发展过程及其结果。有心理学意义上的文明概念,认为人类的行为习惯及其相应的观念经历了改善性的变化,从粗野、肮脏走向文雅、 礼貌、卫生 。有人类学意义上的文明,指的是人类奠基于长期积累的知识和技术之上的行为方式; 有的学者还用文明对文化做类属的划分,也就是以某种文化或族群为中心区分不同的文化复合体,如伊斯兰文明、儒家文明、犹太文明等 。还有一种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文明概念,侧重的是以生产方式为核心的人类社会形态,如早期文明研究中的陶泥文明、农耕文明,现代文明研究中的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等。当然,还有从意识形态着眼使用的 “文明”,诸如西方文明、东方文明、资本主义文明、社会主义文明等,都大体类此。

美国人类学家A·L·克罗伯说,对(实际存在的各种)文明的含义和边界的界定,主要是一个历史的问题。可是,历史学家通常不太擅长从理论上讨论概念,他们习惯于用题材、路径和方法来体现他们对某一概念的理解和运用。从已有的各文明史著述来看,历史学家在使用 “文明 ”一 词时,很难说有什么共识。他们笔下的文明在含义上五花八门,在边界上同样难以确定。

大致说来,历史论著中的 “文明”概念,有以下几种不同的用法。第一,用“文明”来划分社会发展阶段,形成与“野蛮时代”相续并相对的“文明时代” 的提法。第二,接受早期人类学的观念,把人类社会和文化的演化区分为 “蒙昧、野蛮、文明 ”(savagery,barbarism,and civilization)三个阶段,以“文明”为更高级的阶段。第三,把 “文明 ”作为人类的生活方式,侧重生产活动、技术形态、艺术成就和宗教信仰等。第四,用 “文明 ”界定人类共同体的特征,也就是把基于具体地域的具有相对复杂的行为、制度和观念体系的人群视为一个共同体,同“社会”的含义相近 。第五,把 “文明 ”作为 “文化 ”的近义词或同义词使用,或者是以“文明”对“文化”进行归类,通常是把若干相近的文化归入一种文明, 如西欧文明、拉美文明、黑非洲文明;也有学者着眼于文化的阶段和等级,把较高级的文化称作 “文明” 。第六,侧重历史 书写方式,把有文字记载的历史称作“文明史”。不过,历史写作中“文明”的这些用法之间并非泾渭分明,而经常是纠缠交错的。 更直臼地说,历史学界 习惯于混用不同意义上的 “文明”概念。

更大的困扰也许在于,“文明”概念还天然包含着价值、道德和意识形态的意涵,这使得历史学家在使用这个概念时随处都可能遇到陷阱。

按照一般的用法,“文明”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结果。在现代术语中, “发展”意味着向前或向上的变化,因之往往成为 “进步”的代名词。于是,文明的概念便直接指向线性的进步观。

“文明”是从 “野蛮 ”发展而来的,是人类走向 “进步”的表 现;“文明 ”也呈阶段式或 阶梯式的演进,人类历 史的趋势是从低级文明发展到高级文明,从简单文明演化为复杂文明。既然文明有“先进”和“落后”、“高级”和“低级”的分野,那么人类历史的目标就是不断追求“文明 ”。 美国的爱德华·麦克诺尔·伯恩斯和菲利普 ·李 ·拉尔夫正是出于这种观念来编写世界通史的。他们认为,文化有发展程度上的差别,“文明”正可用来区分文化的不同的发展程度;或者干脆说,“文明即一种先进的文化”。在这个意义上,“文明史”也就是人类争取“文明”的斗争史,这种斗争的内涵和标乃是不断追求“理智 的发展和尊重人的权利 ” 。 这就是说, “文明”是文化 发展和进步的产物。这与斯宾格勒的“文明”概念正相对立。斯宾格勒谈到,每一种文化都必经历生长、强盛、衰落和死亡的过程,其死亡和僵化的形态就是文明,因之文明是文化的结局和归宿 。

另外,在“现代化”的语境中,“文明 ”还意味着发达和强盛。 世纪期以降,日本史家热衷于编纂“文明史”;20世纪初期以来,中国知识界大力译介日本的 “文明史 ”书籍;这些活动都带摆脱(与欧美对照下的)落后、追求(以欧美为标杆的)强盛的意蕴。

同进步观念密切相连的是,文明的概念必然包含某种道德上的优越感。文明的概念大致出现于启蒙时代,最初就暗含社会不平等的观念,带有社会歧视的意味。据美国历史学家戈登 ·伍德的论述,18世纪的“绅士”观念可以说浓缩了 “文明 ”概念的精华,它把教养、文雅、理智、荣誉和奉公等美德作为男性精英形象的标志,使他们同粗野、无知和盲从的普通民众区分开来。 《文明的进程》的作者诺贝特·埃利亚斯则指出:

(文明)这一概念表现了西方国家的自我意识,或者也可以把它说成是民族的自我意识。它包括了西方社会自认为在最近 两三百年内所取得的一切成就,由于这些成就,他们超越了前人或同时代尚处”原始”阶段的人们。 西方社会正是试图通过这样的概念来表达他们自身的特点以及那些他们引以为自豪的东西,他们的技术水准,他们的礼仪规范,他们的 科学知识和世界观的发展等等。

从他的这段话不妨做几点推论。第一,文明是现代西方人对于自身特性的想象,是一个文化认同的标志,用以区分 “人 ”、“我 ”(或者是 “主体 ”、“他者”)。第二,文明表达了后人相对于前人、西方相对于非西方的优越性,它既是历史的,也是超历史的:一方面它是人类历史发展到现代的结果,是“现代性”的重要体 现;另一方面它又只是西方人所达到的历史高度,因而与种族优越论、文化优越论和西方中心论等观念有着密切的关联。第三,文明的概念既是民族意识的展现,也是对人类同质性的追求,因而可视为全球化运动的一种潜在推力,也就是促使非西方“西方化 ”,最 终使全人类都达到 “文明”的新高度。

由此看来,“文明 ”在很大程度上确实是 一个 “排斥性概念”,它把特定的人群和文化排除在 “进步”和“发达”之外,把人类经验的许多成分排除在 “世界历史”之外,其中包含显而易见的地域、种族和文化的偏见。

其实,这些偏见并不是现代的发明,也并非为“西方”所独有。中国历史上的“夷夏”观和“华夷之辨”,可以说就是这类偏见的古代版本。在现代欧洲人的观念中,文明长期是与人种直接挂钩的,白人是文明的种族,而非白人的存在以及对非白人的改造,就是“白人的负担”。欧洲人在向广大世界探查和殖民的过程中,习惯性地把众多“非欧洲”的人群和文化视为“野蛮”或 “不文明 ”。 美国白人社会在处理与印第安人的关系时,曾长期以“文明开化”的名义对土著部 落实行剥夺、限制和改造。19 世纪中期以来,日本知识精英一方面借助文明观念以推动改革自强,另一方面又利用文明观念来论证扩张和征服的必要与合理性。这些都表明,“文明” 的概念具有很强的社会文化的“建构性”,对这种建构的历史加以探讨,便可揭示文明同歧视、侵略、扩张、改造和征服的复杂联系。我们在使用“文明”的 概念时,能否过滤掉其中长期积淀的各种偏见,似乎是一个难以轻易处理的问题。

严格说来,价值、道德和意识形态的意涵所体现的正是“文明 ”概念的特性。依据这种概念所构筑的文明史叙事,实际上就是一种 “宏大叙事 ”,它把人类的历史处理成伴随文明发生、发展而不断走向进步和改善的过程。同时,文明概念的特性也让文明史沾染道德主义和文化偏见的色凋,甚至会使文明史的“合法性 ”受到质疑。已故美国全球史名家杰里·本特利在评论布鲁斯·马兹利什的《文明及其内涵》时说:“及至21世纪,文明一词已获得那么多的面具和服务于那么多的H的,因之不可能正 儿八经地把它当作一个分析范畴。”他进而建议说, 学者们应当抛弃文明这个 “含义彻底混乱、主要带有意识形态指向的”范畴,把它 “扔进历史的垃圾堆” 。

那么,是否存在中性的文明概念,或者说,能否使文明的概念中性化呢? 美国学者威廉 ·麦克高希力图构造一种中性的文明概念:以“文化技术”和 “权力组织”、特别是“文化技术”作为决定文明的特 性和分期的因素,以此划分出五种相续递进的文明,原始表意文字、字母文字、欧洲的印刷术、电子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分别在每种文明中居于核心地位。另一位美国学者彼得皮特· 斯特恩斯,在他主持编写的 《全球文明史 》中力图切断 “文明”与价值取向的联系,把“文明”定义为“一种极其重要的群体组合”,并称“文明并非一定比其他类型的社会更好”;这显然是要用一种中性的 “文明 ”概念来讨论文明的利弊得失,同时涵盖人类经历中的 “光明”与 “黑暗 ”、“进步 ”与 “苦难 ” 。但问题是, “文明”一词从问世起就不是一个中性的描述性概念,一旦剔除了其中的价值、道德和意识形态的意涵,它与“文化”和“社会”等概念的区分度也就大为下降,甚至变成它们的同义词。实际上,一些文明史的编纂者正是把“文明”作为 “文化 ”或 “社会 ”的同义词来使用,或者用经过特定修饰的 “文化 ”或 “社会”来表述“文明”。

我们知道,文化史在兴起和发展的过程中,也曾受到”文化”定义繁杂多变的困扰。但是,文化史家最终克服了定义的难题,他们用自己的研究实践对文化做出了相对明确的界定。经典文化史家倾向于把文化 理解为 ”高级文化 ”,也就是人类在文学、艺术、思想、学术等方面的活动及成果;新文化史家通常把文化看成人类借助符号和象征物寻求意义的过程和方式。就”文化”达成共识性的定义, 乃是文化史变成一个自主的研究领域的前提。然而,历史学家笔下的”文明”却迟迟没有形成相对一致的定义,这就给文明史走向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造成了巨大的障碍。

二、文明史题材的选择性

同“文明”的定义直接相关的另一个问题,乃是如何看待文明史的题材。文明史要成为一个边界明晰、特征显著的研究领域,首先要有自己的题材资源。可是,“文明”在概念上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也势必给对文明史题材的界定带来许多的困难。

在各式各样的文明定义中,有一种最为宽泛,它把“文明”分解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 ”和“制度文明”。在就是说,人类经历的一切和所留下的一切的积极方面,都属于”文明”的范畴。据说这是广义的“文明”概念。如果依据这种定义来看待文明史,那么人类过去经验的主要内容都成了文明史的研究题材,文明史也就变得尤所不包了。显然, 这样的文明史不过是历史的另一种叫法,根本不是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 。

同广义的“文明”相对的是狭义的“文明”,侧重从精神的维度来界定文明,把宗教、语言文字、技术变迁、艺术成就作为文明的内容。如果依据这种界定来理解文明史,那么它的题材范围就不免过于狭小,与经典文化史没有太大的差别。 研究人类早期历史的学者关注的正是这类问题,以远古史料的局限而言,这种路径也许不会给他们的视野造成多大的限制。然则有些研究现代文明的学者,也重点讨论科学、技术和艺术从单一到多样、 从简单到复杂的变化 ,这就难免把更加广阔的人类经验排除在考察范围之外。

根据埃利亚斯的理解,文明主要是一种精神特质和行为方式,因之他的《文明的进程》第一册重点讨论的是礼貌、社交礼仪及日常行为(就餐、擤鼻涕、吐痰、洗浴、坐姿、就寝、男女关系等)规范的变化 。他所触及的这些题材,正是后来新文化史家的兴趣所在,因之彼得·伯克把埃利亚斯作为新文化史的一个理论奠基人 。这种思路也给中国史家来了启发,有的学者便倡导按照埃利亚斯对“文明”和“文化”的区分,把文明观念的生成、变化、 扩散和影响作为文明史研究的主要题材 。通过这种方式来界定文明史的题材,固然有特征明确、 边界清晰的优点,但问题是难免使文明史陷入 “新文化史”的包围中,并且可能被后者“吃掉”。

还有论者主张文明史的研究要围绕文明本身来展开,提出把 “文明的起源、文明诞生的最早年代、文明时代发展阶段的划分、文明的类型与数量、 文明的共相与殊相、文明的继承与创新、文明的传播与扩散、不同文明间的碰撞及相互吸收与交融、 文明演进的规律、人类文明的发展前景、文明与文化的异同、文明的层次与结构、文明与战争的关系” 等作为文明史的题材 。可是,如果文明史研究集中关注这一类问题,就尤异于把它变成了历史哲学的一种样式,并不具备实证性经验研究的品质。

在远古历史的研究中,“文明”通常被看成是标志着人类脱离“野蛮”状态的技术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于是,技术进步 (主要是农耕、制陶和冶金技术的出现)、文字的形成、城市的出现和早期国家就成了文明史的主要题材。而且,远古史研究者对文明的理解相对确定,又以探求文明的起源和早期形态为研究旨趣,因之习惯于把地域、人口、技术、制度等要素整合起来,建构若干边界清晰、起止明确的历史叙事单位。诸如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米诺斯文明、伊特鲁里亚文明、中美州文明等,都属此类。这就是说,以古代为对象的文明史研究拥有相对具体而稳定的题材来源。

但是,在现代历史的研究中,尤论基于何种文明的概念来确定研究对象,因其内涵的驳杂和外延的泛漫,都难以获得清晰而稳定的题材来源。一般说来,关于现代文明的历史研究,在题材上容易陷入两方面的窘境。首先,这种文明史难免与边界相 对清晰的其他领域,如社会史、文化史、经济史、人口史、技术史、艺术史、思想史、宗教史等,发生交集和重叠;一些以文明研究的名义写成论著,总是可以归入相关的专题史的范畴 。其次,由于受到民族国家观念的影响,文明通常被置于某一国名之下,形成诸如“英国文明”、“美国文明”、“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