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计征关税所使用的计税价格,是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的价格。它不是指的实际的交易价格,一般都是加了关税完税才是实际价格。那么,出口关税完税价格怎么计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出口关税完税价格怎么计算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
(1)不包括出口关税税额。
(2)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3)不包括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单独列明的境外运费、保险费)÷(1+出口关税税率)
2.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次使用下列方法估定:
(1)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2)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3)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
(4)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二、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进口货物应纳关税
(1)以我国口岸到岸价格(CIF)成交的,或者和我国毗邻的国家以两国共同边境地点交货价格成交的进口货物,其成交价格即为完税价格。应纳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CIF×关税税率
(2)以国外口岸离岸价(FOB)或国外口岸到岸价格成交的,应另加从发货口岸或国外交货口岸运到我国口岸以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应纳关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FOB+运杂费+保险费)×关税税率
在国外口岸成交情况下,完税价格中包括的运杂费、保险费,原则上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若无法得到实际支付金额,也可以外贸系统海运进口运杂费率或按协商规定的固定运杂费率计算运杂费,保险费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FOB+运杂费)÷(1-保险费率)×关税税率
(3)以国外口岸离岸价格加运费(即CFR价格)成交的,应另加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CFR+保险费)×关税税率=CFR/(1-保险费率)×关税税率
(4)进口货物海关估价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应先估定其完税价格,再计算其应纳税额,应纳关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海关估定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5)特殊进口商品关税计算
特殊进口货物种类繁多,需在确定完税价格基础上,再计算应纳税额,应纳关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二)出口货物应纳关税
(1)以我国口岸离岸价格(FOB)成交的出口关税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额=FOB÷(1+关税税率)×关税税率
(2)以国外口岸到岸价格(CIF)成交的出口关税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额=(CIF-保险费-运费)÷(1+关税税率)×关税税率
(3)以国外口岸价格加运费价格(CFR)成交的出口关税公式:
应纳关税额=(CFR-运费)÷(1+关税税率)×关税税率
出口关税完税价格的计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另一种则是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希望上面的介绍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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