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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高校审计处具体工作>

关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审计处 田 甜

除了人才的教育培养和科研事业的推进外,高校近年来承担的社会服务更加多元化,自主办学和资源配置的权限比重也逐渐加大。随着校园建设、办学条件、教育水平的快速发展,投资规模扩大、经济体量增加、经济关系日趋复杂,在高校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考察,也是对学校经济活动管理的重要举措。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自身的特点,区分和其他审计的差别,真正做到审有所用,发挥其“免疫系统”的作用。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的区别

审计内容的区别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审计的内容更为广泛。除了常规的财务收支审计,如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财务收支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外,还要对高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情况作出评价,包括对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岗位目标的制定及完成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否按规定执行、利用资源开展业务的效益情况、任期内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等内容。

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十分复杂,包括各行政职能机构、教辅部门、科研机构、附属机构及各院系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由于所在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目标、管理方式、运行模式等不同、各位负责人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也存在差异,审计的内容随着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的变化而范围更广。

审计对象的区别

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的监督对象是单位,是“对事”的监督,而不是对人的监督,对审查出的问题关注的是单位责任或法人责任,而不是个人责任。相较而言,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计对象行使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以事实为依据、以经济责任人为对象,监督的对象具有双重性,既“对事”也“对人”,被称作为“审计的人格化”。根据其审计内容的特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既要对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的情况等上述内容进行审计,又把对单位的审计结果作为被审计对象个人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指标,把对事的审计和对人的审计相结合,通过“对事”的监督从而达到“对人”的管理,是经济监督与政策监督的双重结合。

审计程序的区别

高效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程序和一般审计项目相比更为复杂。对高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必须由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才能实施,干部管理部门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向审计部门递交书面委托书。审计部门接到委托书后,在充分了解干部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的前提下,开始立项。安排审计计划、制度审计方案。

由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比较广泛、评价指标综合、审计对象负责,审计难度较大,需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纪委、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组成,以审计部门为主,与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完成政策确定、信息共享、交流沟通、监督监察等组织协调工作,共同研究处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防止出现工作偏差等审计风险。由此可见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更复杂,牵涉的部门和组织机构也较多。

审计结果运用的区别

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的监督对象是单位,所谓“对事不对人”,经过审计查出问题时,难以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不利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问题作出有效整改,而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人格化”的特征,审计结果可以成为个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指标,因此经济责任审计成为考核、检查领导干部任期情况和追究管理人责任的重要手段,甚至还会影响干部的任用或选拔。对于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组织、人事部门可以将其作为干部考核、奖惩、任免的评价指标,纪委、监察部门将其可以作为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标,审计结果的运用更加多元化。

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注意经济责任的划分

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时间跨度长、审计内容多、涉及范围广、政策性较强的特点,把握经济责任的划分,是客观、公正的评价领导干部任期业绩的关键。一是划分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由被审计对象直接参与或授意、强令、指使下属参与或有失职渎职行为等情况造成的经济活动的损失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属于直接责任;除直接责任外,再被审计对象管辖范围内发生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属于主观责任。二是划分前任责任和现任责任,有些经济活动时间长,跨度大、具有连续性,由前任负责人甚至前几任负责人共同负责督办才能够完成,这种经济活动若发生问题,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具体情况划分经济责任,而不可以一概而论。三是划分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由于单位负责人滥用职权、独断专行,因一己私利的盲目决策而造成的损失,属于主观责任,单位负责人应无条件承担责任,情节严重的需移交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因国家政策调整或经济形势变化等不可控的因素而造成经济活动的损失,属于客观责任,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作出分析和说明。

完善审计工作规划

根据审计程序,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受干部管理部门委托才可以实施,但人事变动往往具有不确定性,对干部的任用、选拔有时具有很大的突发性集中性,导致出现“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由于缺乏整体审计工作的规划,很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是临时交办的,在短期内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部门很难充分合理的实施审计计划和方案,不仅给审计调查、取证、核实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而且失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和意义,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过程中,完善审计工作规划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审计结果得以有效运用的重要保证。一方面是高校在近期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项目要有整体规划,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岗位需要制定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划。审计规划要有调整和修改的空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变动修改,还可同财务收支审计和其他审计项目相结合,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资源。另一方面是加强审计部门具体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审计计划,接到委托书后,从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到审计报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科学完善的审计计划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审计评价指标的选择

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及评价指标的选择是科学评价其经济责任的基础。“经济责任”是指高校领导干部在其特定的职务和岗位上应履行、承担的与经济活动相关的职责和义务,对经济责任的评价只能与经济活动相关,对和经济不相关的事项和活动不作评价。审计评价指标分为综合性指标和专项指标,综合性指标是各部门经济活动所通用的共性指标,包括资产状况评价指标、预算状况评价指标、自筹经费状况评价指标、决策程序合法性评价指标、内部控制状况评价指标、费用节省状况评价指标、违规违纪情况评价指标。专项指标的选择应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入手,选择专门性的评价指标,以学生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为例,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评价指标有:学生奖、贷、勤工助学基金违规提取或发放率、学生经费使用率、学生各类档案管理完整率、分别说明学生基金发放合规情况、学生经费使用情况、学生档案的管理情况;后勤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有:经费自给率、上缴利润完成率、生均后勤支出率、生均水电支出率、分别反映后勤部门的经营情况、对学校的贡献率、后勤成本的控制、水电费用的控制管理情况。

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

首先审计质量是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保证。审计部门应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做好审计评价,保证审计质量。其次,完善审计建议落实机制,被审计对象及单位收到审计建议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审计整改结果,反馈内容包括审计处理意见的采纳情况、采取的改进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未能整改到位的原因及整改计划和时限等。审计部门应跟踪检查整改的执行情况、实际效果、强化审计回访,确保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到位,研究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总结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必要时可将审计结果及处理意见进行公示,一方面提高审计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另一方面扩大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最后,组织、人事部门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任用、选拔、调整、考核的参考依据,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原则;纪委、监察部门及时查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处理审计移交案件,并将其作为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标。在高校领导干部的管理、任用、考核、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中全方位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其“免疫系统”的作用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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