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我省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6]24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已于2016年6月7日完成“三证合一”的换证工作,新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4400004558589190。各单位在办理需要提供华南师范大学纳税人识别号事项时,请注意使用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纳税人识别号440106455858919将不再使用。
各单位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涉及学校有关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 华南师范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0004558589190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电话: 020-85211127
开户银行账号: 3602008109000386071
开户行名称: 工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我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见附件1)
特别说明:因天河区国家税务局没有为我校新开具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故我校暂继续使用《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穗天国税认通[2014]2178号)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财务处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