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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量、相对原子质量,分子量、相对分子质量的定名

原子量、相对原子质量,分子量、相对分子质量的定名

 

原子量,译自英文atomic weight,是由化学原子论的创始人道尔顿(Dalton)在19世纪初提出的。在那个年代,所谓物体的“重量”还是一个模棱两可的概念,许多人把“重量”作为“质量”的同义词;人们还不知道有同位素存在。道尔顿在提出原子论的时候,强调了“同一种元素的原子有相同的重量(weight),不同元素的原子有不同的重量”,于是atomic weight这一名词应运而生,其含义就是“原子的重量”,中文名为“原子量”。中文没有把atomic weight直译为“原子的重量”,而是把它翻译成“原子量”。现在看来,这个译名的好处在于它既包含了英文atomic weight的本来含义,又可以避开后来产生的“质量”和“重量”之争。    200多年来,“原子量”这个名词已在世界上被广大的科技工作者所接受,但在20世纪 60年代初却引起了一场争论。1961年世界物理学家和化学家达成了历史性的协议,决定采用12C(12为上角标)作为原子质量的基准,当时物理学家决定对某一核素的质量采用atomic mass来表征,这对化学家提出了挑战,是否也同时要将atomic weight改为atomic mass?当时,国际原子量委员会(ICAW)决定废弃atomic weight, 将the commission on atomic weights改为the commission on atomic masses,并建议今后要采用“相对原子质量表”(table of relative atomic masses)。这一建议遭到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总部的强烈反对而未获批准。到了1969年,原子量委员会做出了仍保留atomic weight的决定,其理由是:atomic weight具有传统的含义, 所有使用原子量表的人都能正确理解;atomic mass (不管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是对核素而言的,是用来与元素相区分的;修饰词relative实在是多余的;atomic weight可能误导读者认为表中的数字有量纲,改成atomic mass同样不能消除最基本的误区。    1993年,中国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GB3102.8—1993公布,其中将“原子量”改为“相对原子质量”,“分子量”改为“相对分子质量”,这些名词出自国际标准化组织文件ISO31,part8: physical chemistry and molecular physics,做此更改主要是为与国际接轨。    自1993年国标公布后,2001年初中新课标化学教材开始使用“相对原子质量”“相对分子质量”,2004 年高中新课标化学教材开始使用“相对原子质量”“相对分子质量”。目前,在中学教材中早已全部过渡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名词。但是关于原子量、分子量的定名在学术界一直有着较大的争议。有些学者认为中国标准应向国际标准靠拢,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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