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 讯
1.5旬女子花21万打抗癌针,
针里居然是可乐
据《都市时报》报道,近日,浙江杭州一养生会所员工胡倩给五旬顾客刘娟介绍公司研发的抗癌针,称可以抵抗多种癌症。胡倩还称这款抗癌针原价120万,但朋友徐强是公司高层,可以给刘娟最优惠的价格,最终双方以21万元成交。几天后胡倩带着刘娟前往某酒店注射“抗癌针”。会所另一员工潘涛将装有咖色液体的针管在刘娟面前晃了下,便给刘娟注射。过了些日子,刘娟的女儿张雁想从母亲这里拿些钱装修,才得知实情,随后张雁报了案。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抗癌针”其实是散去气泡的可乐。经法院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胡倩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判处潘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徐强有期徒刑二年。
2.夫妻吵架后丈夫举报妻子吸毒,
竟是真的
据人民网报道,近日,湖北襄阳一对夫妻吵架后,丈夫觉得妻子精神状态不好,怀疑其吸毒。妻子为自证清白主动接受检测,并坚称没有吸过毒。经检测,她至少在6个月内吸食过毒品。当天晚上,@平安襄阳 民警顺线抓获贩毒嫌疑人。
视频来源:大象新闻
3.教师抹黑抗美援朝?
兰州大学回应
5月23日,兰州大学回应网传“教师抹黑抗美援朝”信息,称该教师明确指出这些观点是错误的,兰州大学在回应中表示:
网传内容为该校历史文化学院《世界近现代史(下)》课程课件中的两张页面,讲授的内容为“冷战的起源”一章第四节“冷战早期的冲突”,抗美援朝战争是本节课的一个案例。在讲到抗美援朝战争影响及意义时,授课教师引用了网上曾经出现的“一得九失”等错误观点,并明确指出这些观点是错误的。
4.“AI诈骗全国爆发”?
警方紧急提醒
据中国新闻社报道,5月22日,话题#AI诈骗正在爆发#,冲上微博热搜
据“平安包头”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包头市公安局电信网络犯罪侦查局发布一起使用智能AI技术进行电信诈骗的案件,骗子通过智能AI换脸和拟声技术,佯装好友对他实施了诈骗。福州市某科技公司法人代表郭先生10分钟内被骗430万元。
AI诈骗常有手法主要有4种:(1)声音合成:骗子通过骚扰电话录音等来提取某人声音后进行声音合成,伪造声音骗过对方。(2)AI换脸:骗子用AI技术换脸,再通过视频方式进行信息确认。(3)转发微信语音:骗子在盗取微信号后,转发账户之前已有语音,向其好友“借钱”。(4)AI程序筛选受害人:骗子利用AI来分析网上的各类信息,根据所要实施的骗术筛选人群,定制脚本精准诈骗。
警方提醒大家:多重验证,确认身份;保护信息,避免诱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5.学生淋雨等开门?
家长吐槽,网友吵翻
据九派新闻报道,近日,在江苏常州,有家长吐槽下大雨多名学生在校门口淋雨等待,不到7点不让进学校。相关视频在网上被曝光后,立刻引发不少吐槽。事件中的家长们也有怨言:“大部分学生都没带伞,我们开车来的孩子都不敢下车。”但学校的工作人员却有一番自己的解释:“7点不进校是教育局统一要求的,家长要算好时间。”
6. 兵马俑景区女讲解员遭黑导游殴打?
警方回应
据极目新闻报道,5月23日,网传陕西西安秦始皇兵马俑景区附近,有“黑导游”殴打正规导游致其受伤。23日晚,平安临潼就此事发布警情通报:
2023年5月22日,我区某停车场内发生殴打他人案件。接警后,我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经查,当日13时许,王某(女,临潼区旅游导服人员)等人与李某(女)在某停车场相遇,质疑李某无证从事导游活动,双方发生口角被劝阻。李某欲离开时被王某等人阻拦拉扯,致李某倒地。李某之夫宋某闻讯后赶到停车场,对王某进行殴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局对宋某处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对王某等人予以批评教育。
7. 演出市场活跃,不能让黄牛“狂欢”
据《工人日报》报道,近段时间,演出市场异常活跃,多位知名歌手官宣演唱会行程,令歌迷激动不已。但不少人发现,在抢票环节,一些演唱会门票基本都是“秒光”,这又让他们有点沮丧。这边,很多消费者“连票的影儿都没看到”;那边,不少“黄牛”却在朋友圈嚷嚷“有票!有票!”,但前提是“得加价”。日前,上海消保委表示,希望演出票务管理体系能够更加完善合理,销售渠道更加公开透明,促进消费公平,恢复正常的票务市场秩序。同时,建议相关部门能够给予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演出市场良性健康发展。
说 案
1. 员工“背着”老板偷偷结婚,
结局大反转!
近日,河南高院与河南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十件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员工结婚被解雇的案例,引发热议。
【案情回顾】
杨某于2011年4月应聘到某单位工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某单位有权予以解聘自行恋爱结婚者”。2017年11月,杨某未经领导批准自行结婚。2018年9月,某单位以杨某结婚为由停止其工作,且未向杨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2023年2月,某单位为杨某办理停保手续。2023年4月,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某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生活费、经济赔偿金等费用。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双方不服,诉至法
【审理过程】&【审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等规定,某单位以劳动合同期间杨某违反约定结婚为由,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关系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院作出判决:某单位向杨某支付经济赔偿金。
2. 家属放弃治疗后劳动者死亡,
能否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的家属在其受伤后放弃治疗,且劳动者在48小时内死亡,还能被认定为工伤吗?近日,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工伤认定纠纷案。
【案情回顾】
2023年3月,李某入职某公司。2023年5月14日晚,李某因脑出血在工作岗位昏迷,送至医院抢救。送到医院时,李某无自主呼吸,医生向其家属详细交代了李某的病情,以及后续治疗的预计结果。其家属表示拒绝进入ICU治疗,并在《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上签字。李某于5月15日晚呼吸、心跳停止,宣布死亡。李某死亡后,其妻子张某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予以认定为工伤。但李某生前所在的公司认为李某死亡系因家属主动放弃治疗,对工伤认定不服,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原告公司认为,家属在《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上签字,可以证明正是因为家属放弃救治才导致死亡的,如果不放弃救治李某还有生还的可能和抢救的价值,因此,李某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死亡是否归因于家属的放弃治疗,关键在于李某在入院后有无救治意义。病人是否有抢救的意义及如何抢救是由医院进行专业的考量,医院经过诊断表示无救治意义的情况下,家属才可以作出放弃救治决定,也只有在此种情形下,家属的放弃治疗可以认定属“经抢救无效”,不影响认定视同工伤。
【审判结果】
法院依法判定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并无不当之处,予以维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本案原告公司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故该案的工亡赔偿金等费用全部由原告公司承担。
3.“僵尸企业”出清,员工工资不能欠!
近日,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发布劳动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36名职工与公司破后的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案情回顾】
季某等36人原系A单位职工。2017年8月,A单位法定代表人安排该36人至其关联公司工作,工作内容、地点等均未发生变化。2023年3月,法院裁定受理了A单位的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9月,因重整失败,法院裁定宣告A单位破产。2023年,管理人公示了A单位职工债权,但未对该36人的经济补偿金予以确认。上述36位职工多次与管理人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审判结果】
由于A单位已破产,职工资料并不齐全,且原法定代表人无法取得联系,导致相关案件事实无法查清。法院通过走访调查,向A单位原办公室主任、关联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并制作询问笔录,最终认定仲裁时效已中断,季某等人的经济补偿金应予支持。在法院判决前,管理人最终同意调解,并与上述36位职工进行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确认了季某等36位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职工债权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