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明确了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满足此分类的文化产业企业为数字文化产业企业。
当前,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数字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为了解苏州市数字文化企业发展的现状、特点、存在的问题和有关部门实施政策的效果,在省统计局统一部署下,苏州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内抽取了涉及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表演、网络视频、数字艺术、创意设计、数字出版等产业形态的数字文化企业共60家开展问卷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样本企业总体情况
60家数字文化企业中,规模以上企业55家,规模以下企业5家,2023年末从业人数1.45万人,营业收入86.69亿元。其中,大中型企业11家,从业人数1.01万人,营业收入40.59亿元,小微型企业49家,从业人数0.44万人,营业收入46.09亿元。
以主营业务划分,动漫游戏企业16家,占26.7%;创意设计企业16家,占26.7%;网络视频企业11家,占18.3%。其他业务企业相对较少,如下图所示:
二、企业发展布局情况
(一)两成企业业务市场拓展至全球范围
调查结果显示,12家企业的业务市场已面向全球拓展,占全部被调查企业的20%,其中9家(四分之三)涉及“一带一路”国家。有31家企业业务市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占51.7%;有16家企业的业务市场暂时限于省内,占26.7%;有1家企业业务市场仅面向苏州市内范围。一般来说,市场范围越广的企业,其规模越大,影响力越强。
业务面向国际市场的企业中,有6家是通过项目合作的方式来向外拓展的,3家企业通过电子商务的办法,2家企业通过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另外1家通过其他方式拓展国际市场业务。
(二)部分企业已做好多领域融合发展的准备
调查显示,6家企业(10.0%)表示将重点加强与先进制造业的融合发展,降低自身文创产品的成本,提高附加值;2家企业(3.3%)表示会加强与智慧农业领域融合,特别是在提高农业休闲旅游层次,农产品包装等方面加强文化注入。其他大部分企业表示暂未有跨行业融合发展的计划,但在提升现有文化产品档次和文化服务水平方面将加强物流、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投入,也将在自身产品和服务中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