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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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收入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成本确认原则 新会计准则是什么>

现行准则

指引有限,仅规定了部分交易的会计处理(如奖励积分)以及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的处理方法: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新准则

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指引以识别单独组成部分,适用于所有产生收入的交易。在新准则下,“履约义务”是收入确认的核算单位,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或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同时,新准则给出了可明确区分的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商品或服务,应当作为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

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或服务本身或者从该商品或服务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标准1”); 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标准2”)。

同时,新准则给出了通常表明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不可单独区分的情形:

1.企业需提供重大的服务以将该商品或服务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或服务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2.该商品或服务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

3.该商品或服务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或服务具有高度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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