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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企分类改革启动 23户省管国有企业完成分类<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正确的是什么>

日前,《山东省省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明确将企业划分为商业类、公益类两类,并根据商业类企业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的战略定位、竞争程度,将商业类进一步划分为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省管的23户国有企业已完成分类,其中鲁信集团等17户为商业一类企业,盐业集团等6户为商业二类企业。省属国企的工作界定与分类将逐步到位。目前,省管一级企业没有公益类企业,为保持分类的完整性及为将来结构调整预留空间,文件中保留了该类别。

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我省省管国企并没有进行分类,此次尝试的分类是全新的改革事项。国有企业承担着特殊的责任与使命,在分类方法不够明确的情况下,其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定位就会存在模煳地带,不利于不同企业明确战略定位,制定发展目标。“对省属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是分类施策、因企施策的基本前提。”省国资委副主任樊军说,“分类之后有助于企业形成差异化的发展路径,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与动力。”记者了解到,当前省属国有企业的布局结构还不尽合理,对省属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国有资本投向,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从整体上增强国有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方案》提出,商业一类企业原则上全部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国有资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商业一类企业中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运营公司保持国有全资。商业二类企业原则上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鼓励引进战略投资者,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商业二类企业中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保持国有全资。公益类企业除国家规定必须保持国有独资或全资的外,原则上实行国有控股。

进行分类后,国有企业发展目标不清晰、发展动力不足的现状有望改善。《方案》明确,对商业一类企业实行市场化考核制度,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引入行业对标机制。这意味着充分竞争领域国企考核时将更加注重竞争力、盈利等“赚钱”能力的指标。

《方案》在对企业进行分类时也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发展定位。商业二类企业合理确定经营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的考核权重,加强对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完成政府特定任务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等情况的考核。公益类企业严格限定企业主业范围,重点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接下来省管企业根据需要对所出资企业进行功能界定和分类;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管理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工作,根据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进程,由国资委或有关省管企业逐步落实到位。( 新锐大众记者 陈晓婉 通讯员 梁尚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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