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嘉兴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形成了《2018年度嘉兴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全市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截至2018年末,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382.33亿元,负债总额4502.57亿元,净资产2879.76亿元,形成国有资本及权益2696.74亿元。其中,市本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538.97亿元,负债总额2311.89亿元,净资产1227.08亿元,形成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1107.39亿元。
(二)国有资本布局情况。全市国有企业集中在第二、三产业,并以第三产业为主,主要集中在社会服务领域,占净资产的87.4%;市本级层面,主要集中于社会服务、房地产、金融、农林牧渔、交通运输和其他行业等领域,分别占83%、12.4%、3.8%、0.4%、0.2%和0.2%。
(三)境外资产情况。截至2018年末,全市国有企业所属境外企业共2户。资产总额合计0.09亿元,负债总额合计0.03亿元,净资产合计0.06亿元。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完善国资管理体制。一是健全机构设置。市政府定期研究国有资产管理重大问题,市国资委作为国资监管专司机构,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创新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指导统筹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共同构建全市国资监管大格局。目前,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职能与财政等部门合署。二是优化监管职能。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的工作要求,做好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职能梳理优化工作,深化简政放权,厘清管理边界,明确授权监管和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事项28项,目前市属国有企业年度投融资计划、年度全面预算、二级以下企业工资总额等均实行备案制管理,下放市属国有企业评估价格5000万元以下产权(股权)、不动产转让审批权限,减少审批审核事项,激发企业活力。三是协同监管力量。积极探索实践“国资委监督+国家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协同模式,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督效果。市国资委调整设立综合稽查处,联合相关部门或独立开展专项稽查项目、指导企业内审项目,促进建立完善制度。
(二)加强监管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制度体系。通过“废、改、立”形成40多项政策文件构成的监管制度体系,规范投融资、担保、资金、对外捐赠、债务管理,规范工资福利性待遇、公务用车管理,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委派财务负责人全面、全过程参与公司管理,推动国资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二是夯实基础管理。实施产权转让评估“阳光工程”和重大评估事项专家评审制,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公开招投标,加强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制订重大事项管理负面清单,明确禁止类、不准类、未经批准不可实施类事项17项。建立稽查制度,加强对企业内部审计的指导,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严格落实市人大国有资产特定问题调查整改工作,制定《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高国企国资综合竞争力决议工作方案》,分类分批盘活低效资产,组建权证补办专班,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三是促进责任落实。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分企业、分类别、分业务、分权重,一企一策,积极引导企业依法诚信,合规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制订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企业负责人诫勉谈话制度,形成责任落实和压力传递的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在企业层面落实。2018年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16.1%。
(三)严格债务风险监管。一是建立债务管控体系。市国资委协同财政部门,坚持“源头管、过程控”,加强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开展市属国企债务情况专项调查,梳理市属国企的债务结构、融资能力、对外担保、决策管理机制等,分析存在的风险,制定了《嘉兴市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债务监管体系,实行常态化监测。二是强化考核问责。强化企业风险控制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将企业风险管控纳入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近几年对部分发生经营风险案件事件的企业均在考核中追究其负责人管理责任。
(四)优化收入分配管理。一是深化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与市管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体系,在坚守薪酬政策“红线”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薪酬增长政策,稳步推进县(市、区)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二是加强企业薪酬总额管理。初步构建以人工成本为基础的企业薪酬总额管理模式,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对集团本级薪酬总额实施精细化管理,对所属企业授权集团总部结合功能定位实施差异化管理,推动收入分配格局优化,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及福利性待遇管理,每年安排专项审计核实薪酬兑现情况,按规定做好薪酬及福利性待遇信息向社会公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企业内部工资福利发放管理,对个别违规发放工资福利的企业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
三、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
(一)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一是服务我市首位战略能力不断增强。围绕打造长三角核心区枢纽型中心城市、杭州湾北岸的璀璨明珠、国际化品质江南水乡文化名城、未来创新活力新城的发展“四大定位”,推动城市品质提升、乡村振兴、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国有资本在基础性领域集聚度超过85%,2018年市属国有企业全年完成对外投资95.22亿元,军民合用机场、市区快速路工程、市域外配水工程等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服务我市首位战略能力不断增强。二是国企整合重组稳步推进。围绕调结构优布局的要求,实行功能类和竞争类分类管理,加大企业改革重组力度,加快推进燃气集团IPO进程,不断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和民生发展。各县(市、区)整合盘活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商贸旅游等领域资源,组建一批平台公司,有效服务地方发展。三是国企政治社会责任更加突出。全市国有企业积极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在参与援建扶贫、捐款捐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带头和表率作用。2018年,市属国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攻坚战的主力军作用,赴丽水遂昌开展结对帮扶,落实项目3个,总投资150万元,向青海都兰、西藏那曲提供帮扶资金94万元,市属国有企业向慈善总会捐款120万元,有力体现了国资国企的责任担当。
(二)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深化。一是推进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已于2018年12月改组组建,对实现政企分开、以资本为纽带推进国资整合、牵引国资优化布局、提升融资功能和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等将产生深远意义。同时有利于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型,加快构建和完善国资委-国资控股公司-国有企业的三级授权经营体制。二是启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制定出台集中统一监管意见,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和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直接划转、委托管理、改制退出”三种改革方式,同步梳理制定脱钩改制政策。针对复杂情况实际,市国资委通过对26个市级行政事业主管单位走访和重新摸底了解,初步确定后续纳入统一监管的108家企业名单(不包括社会团体和集体企业),掌握企业改革方式,为下一步正式推进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加快“僵尸企业”处置。加大力度清理退出处于过剩行业、歇业停业状态的企业,加快出清速度。市国资委制定下发国资系统“僵尸企业”处置及改制遗留问题处理三年(2018-2023)计划,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系统内“僵尸企业”处置及改制遗留问题处理。2018年已指导完成嘉兴车轮厂解散、嘉兴市精工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人员身份处理等企业的改制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顺利完成企业生产经营停顿长达10年以上、涉及分流安置人员1000余人的嘉控电气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四是完成上级统一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成县(市、区)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全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车辆取消率达5.88%,节资率10.11%。基本完成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央企、省属企业及铁路系统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给地方的共8961户,“三供”签约率已达到100%,物业签约率98.67%。做好全省首批国有股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嘉服集团所属戴梦得公司10%股权划转省财务开发公司。
(三)企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一是“四降”行动扎实推进。2016~2018年,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持续开展“降融资成本、降应收账款、降库存、降管理成本”的“四降”专项行动,企业提质增效成效明显。三年共压降应收账款77.68亿元,账面余额较2015年减少了9.91亿元,资金周转速度提升139.3%;三年共盘活房产69.92万平方米、土地2406亩,盘活资金近84亿元;管理费用和从业人员逐年减少,年均降幅分别为2.2%、1.6%。二是瘦身健体成效明显。压减企业管理层级,加大对市属国有企业二、三级企业的重组整合和内部重叠板块整合力度,全年压降企业13家,两年累计压降企业28家。三是创新引领加快发展。全市国有企业坚持创新发展,以创新要素的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为核心,推动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整体上升,积极落实市政府与中电科技集团47家研究所全面合作战略,合作成立了公司布局智慧城市建设,同时与世界500强、清华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对接,寻求战略合作,推动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民丰特纸、加西贝拉等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加西贝拉压缩机产量达到2850万台,综合竞争力位全球行业前列,出口连续十年位居行业首位,并谋求向汽车空调产业转型发展。
(四)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党建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部分省属企业和中央所属在嘉企业党组织全面纳入市国资委党委统一管理。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强化工作督导等方式,推动党建工作有序开展。目前由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基层党组织有276个,党员4254名。二是党委参与重大决策机制不断健全。注重发挥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组织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等明确写入公司章程,确保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市属国有企业党员董事长全部担任党委书记,党员总经理全部兼任党委副书记。三是党建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出台《关于发挥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强根固魂”党建引领、“对标对表”严明纪律和“红船领航”先锋示范“三大工程”,并将党建考核纳入市属企业年度考核内容,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的党建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比担当比服务,争做五型标尖”三年行动计划,组织评选了22个“五型标尖”基层党组织,累计已评选44个。四是清廉国企建设扎实推进。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指导方针,制定出台覆盖全市国有企业的清廉国企建设实施意见,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规范企业负责人业务招待管理,促进廉洁从业。